编辑: 此身滑稽 | 2015-09-28 |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 本需要和不可或缺的,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的正常稳定进行.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执行,交易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有关关联交易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4月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
8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陶登奎、毕志超、蔡漳平、田克宁、张俊 芳均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他
3 名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王国栋、胡元木、王爱国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一 致同意,就此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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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关联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关联交易协议的修订和签署,促进了交易的规范,没有损害股东 及公司利益.
2、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能够严格遵守交易双方签订 的关联交易协议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实际,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 司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议案,需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 生效,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与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主要协议
1、本公司与济钢集团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产品互供协议》, 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自2015 年1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协议约定公司向济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钢材、钢坯、铁矿 石、辅助材料、燃动力等.公司向济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 原材料、设备备件等,接受其提供的运输、维修等服务,双方依 据市场价格,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按质、按量、按时提供产品, 其价款按月结算,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
2、本公司与济钢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 期为
1 年,自2016 年1月1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协议约定
3 公司向济钢集团提供警卫消防、保安等服务,济钢集团向本公司 提供物业管理、绿化保洁等综合性服务.
3、本公司与济钢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协 议有效期为
3 年,自2016 年1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本公司租赁济钢集团土地 1396658.247 平方米, 土地租赁价格为 每年每平方米 12.78 元人民币.
4、本公司与济钢集团签署的《资产租赁经营协议》,协议 有效期为
3 年,自2015 年1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本公 司租赁济钢集团炼钢精整工序资产,每年支付租赁费 804.27 万 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