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5-09-30 |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2―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 政策;
起草利用内外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 案,拟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省重大 招商引资活动;
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 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三)负责国外、省外来我省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 络和服务工作;
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 和接待工作,组织我省有关地区和单位参加洽谈活动;
承办省 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的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组织参加 国内外展销展览工作;
负责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中 涉及我省的工作.
(四)组织制定对俄对朝边境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珲春出口加工区和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的 开发和建设.
(五)负责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宏观管 理和指导工作;
拟订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总 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负责全省开发区、 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设立和组织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等相关 ―3― 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审查开发区重 大建设项目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 作园区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为我省域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制定相关服务 政策和措施;
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 同、章程的情况;
指导和管理全省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 投资企业的工作.
(七)负责国内外、省内外的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掌握经 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情况;
负责全省招商引资项 目库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八)拟订对口支援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我省支 援三峡建设的具体工作;
负责省政府经济技术顾问的联络等相 关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内设
17 个机构, 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技术合作处、 长三角区域合作处、珠三角区域合作处、环渤海区域合作处、 欧美处区域合作处、亚太区域合作处、亚非区域合作处、图们 江区域合作处、罗先合作处、开发区处、县域工业集中区处、 经济联合处、项目处(行政审批办)、研究室. ―4― 下设
6 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本级)、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联络中心、吉林省国际经济合作交 流中心、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信息中心、吉林省投资促进中心、 吉林省开发区联络中心.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项目预算数 项目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