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5-10-03 |
8、簿记管理人:指负责本期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机构, 由创设机构或参考债项的主承销商担任;
9、凭证缴款日:参考债务债项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
10、凭证登记日:参考债务债项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
11、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2、北金所: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13、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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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营业日:指北京的商业银行正常营业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15、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16、参考实体、信用事件、信用保护买方、信用保护卖方、起始日、约定到 期日、交易名义本金、参考比例、宽限期、交割日、决定小组、复议小组、秘书 机构、决议、债务种类、债务特征、破产、支付违约、潜在支付违约、起点金额、 结算方式、公开信息、实物结算、现金结算、最终比例、估值日、计算机构、报价、交割、可交付债务等涉及信用衍生产品交易的通用术语含义适用《中国场外 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基本术语与适用规则(2016 年版)》(试行版),除非在本 创设说明书中另有定义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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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期凭证创设情况
一、创设机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nk Of Hangzhou Co.,Ltd
二、本期凭证创设基本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18红狮SCP006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以下简称 本 期凭证 )已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 )创设 备案.本期凭证创设金额面值共计人民币 125,000,000 元,期限为
270 天,到期 日为
2019 年7月13 日.
第二节 凭证的创设条款与流通交易
一、凭证的创设条款 以下为本期凭证创设条款, 为了解本期凭证的全面情况,投资者应阅读本创 设说明书全文. 创设机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凭证全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红狮 SCP006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投资者范围 拟认购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 资券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人,并已签署《中国银行间市 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凭证特别版)》.其中,未 在交易商协会备案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或一般 交易商的, 需在交易达成后
30 个自然日内备案成为一般交 易商. 名义本金 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000 元8簿记建档日
2018 年10 月12 日 信用保护费支付日
2018 年10 月17 日 凭证登记日
2018 年10 月17 日 上市流通日
2018 年10 月18 日 参考债务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起始日/保护起始日
2018 年10 月16 日 约定到期日/保护到 期日
2019 年7月13 日 约定到期日适应营 业日准则 不适用 信用保护买方 本期凭证持有机构/投资人 信用保护卖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付费方式 前端一次性支付 参考比例 100% 信用保护费费率 根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簿记建档费率区间 0.4%-1.1% 信用事件确定 创设机构在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信用事件 确定公告,即表示信用事件确定. 营业日 北京的商业银行正常营业时间 营业日准则 下一营业日 持有份额登记日 按照凭证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持有份额登记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