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10-03

3000 台 永乐村新址:机 电设备

1000 台、 智能微电网相关 技术产品

300 套、 智能机器人和无 人机巡检系统

350 套 环评批复 [2016]514 号 尚未实施, 不再 实施 龙潭路

21 号:机 电设备

1000 台、 智能微电网相关 技术产品

200 套、 智能机器人和无 人机巡检系统

150 套4研发中心 建设及变 电站智能 巡检机器 人生产项 目 年产

3000 台智 能电网监测设 备 (仅项目名字 变更,产品产量 均不变) 永乐村新址:机 电设备

1000 台、 智能微电网相关 环评批复 [2017]97 号 产品尚未实施, 不再实施 (目前 施工建筑主体 结构已建成, 内部仍在进行 装修)

3 技术产品

300 套、 智能机器人和无 人机巡检系统

350 套注:2014 年9月10 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由 杭州申昊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成后,研发中心建设及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生产项目,经余杭区环 保局于

2017 年3月9日予以 环评批复[2017]97 号 及杭州智能电网监测设备生 产研发项目,经余杭区环保局于

2016 年11 月15 日予以 环评批复[2016]514 号 批文将不再实施.根据现场踏勘,目前施工建筑主体结构已建成,内部仍在进行装 修中,本次环评主要进行改建.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发改局于

2016 年07 月29 日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赋码)信息表》 (2016-330110-35-03-012978-000)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 模为:拟建设厂房及辅助用房,总用地面积 9932.7 平方米,约14.89 亩.项目总建 筑面积

2993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284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086 平方 米.其中研发中心建筑面积

9000 平方米,总投资 17894.01 万元;

智能机器人建设 面积

19900 平方米,总投资 29929.7 万元;

其它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1031 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增加相关设备产能,投产后预计达到年销售收入 58870.03 万元,利税 12653.36 万元.土地出让合同编号 3301102016A21019,具体事项按规划方案意见 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中的第二十四条 重大 变化 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文件.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引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 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化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 号) ,重大变化主要为 建设项目 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 重大变化,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 .由于本项目企业规模(产品产量、设备、原辅材料) 、生产工艺均发生了较大调整,故属于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环境 影响文件.根据 国家环保部令第

33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6.01) ,本项目属于 K、机械、电子 中

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 修 项目,且没有电镀和喷漆工艺,因此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杭 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的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 勘、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

4 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修订版)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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