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5-10-08 |
六、其他 第二十七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所在省 (区、 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文化考试费用;
各 体育专业考试组考院校,建议按照每位考生每次考试
350 元 收取考生体育专业考试费用. 第二十八条 招生院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 一年度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一)擅自将按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 生计划的;
(三)擅自在生源充足前提下缩小招生计划的;
(四)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
(五)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 第二十九条 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学校 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一)连续两年未按照本办法进行招生的.
(二)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
(三)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条 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 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 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 育部
33 号令)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体育专业和文化考试组考单位要按照教育 部普通高校高考招生考试组织工作要求,规范组考流程,严 格考场纪律,在考试组织过程若发生违规问题,一经查实, 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 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 舞弊,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
36 号令)相关法律规定予以 处理;
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 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 校学生司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