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10-09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11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 资料已于2014年10月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郝晓 晨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董事 任旭东先生、罗德明先生、曹松林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但通过 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独立董事何雁明先生、 李安桂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 亲自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张俊瑞先生、李琳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 及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如下决议:以12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陕西省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同意聘任李谦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附件:李谦益先生简历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4 年10 月16 日 附件: 李谦益先生,
1969 年6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毕业, 高级工程师,
2005 年10 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 年9月至
2010 年1月兼任董事会秘书;
2011 年7月至今任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2 年8月至今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
2014 年7月至今兼任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4 年8月至今 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谦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