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5-10-29 |
经研究, 现审批如下:
一、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原全安 煤矿废弃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 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保措施.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
15408 平方米,新建一套一体化污泥全封 闭高温好氧发酵设备,污泥处理规模
35 吨/天,年产有机营养基 质/肥料约
5840 吨. 项目总投 367.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67.3 万元,环保投资 比例为 100%.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该 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 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环境污染、风险事故、环 境危害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施工期生 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灌;
营运期场区产生的 生活污水、喷淋系统产生的废水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密闭灌车清 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置.
(二)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发酵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生物喷淋处理达《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职工食堂油烟经 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噪声源,经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等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交餐厨垃 圾资质单位处置.
(五)全厂总量控制 由于拟建项目生产工艺不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不对该项目下达总量指标.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 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建设单位 方决定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重新报我局审核.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 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等环境信息.
七、本批复内容依据项目业主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提出,若项目实施 或运行后,国家和本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项目运行出 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项目业主有义务按国家及本 市新要求或发生的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改进 措施确保达到新的环境保护要求.
八、该项目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保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由重庆市荣昌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按照 有关职责实施.
2019 年3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