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5-11-02 |
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 中办发〔2001〕27 号2001 年12 月4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 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 改进领 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改 进会风和文风.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 强调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切实精简会议和文 件,并采取了一些实际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会议过多,请领导同志出席事务性活动过 多,各类文件简报过多的情况仍然没有根本改 变,影响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 密切联系,不利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精力抓 工作.为此,要把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作为 全面实践 三个代表 要求,认真落实十五届六 中全会精神的一个突出问题来抓.经党中央、国 务院同意,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精简各类会议活动 1.减少会议活动数量.从中央和国家机关 做起,各地区、各部门安排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 掌握.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 并召开;
要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 电视电话会议,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 避免层层开会. 一律不准巧立名目召开各种属联 谊性、轮流做东的 片会 .以党中央、国务院 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要统筹安排,从严控制,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每年召开的本系统全国 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
1 次, 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2 次.各地区、各部门首先是省部级以上的党政 机关要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 会、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以及各种检查、评 比等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搞 相互走访拜年活动.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 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2.压缩会议活动规模.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 压缩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 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应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 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 会期不得超过3 天, 与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00 人, 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得邀请各省区市党委、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和国 家机关各部门不能以地方领导同志是否出席本系统 的会议活动作为衡量地方是否重视某项工作的依 据.省区市召开的会议,未经批准,也不要邀请中 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各地区、各 部门要从严控制举办大规模的群众性活动,少数确 需举办的活动经批准后方可举行,并要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3.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 举办会议活动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 厉行节 约, 反对铺张浪费. 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和摊派、 转嫁经费负担;
不得借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名义 发放纪念品;
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和 举办活动.需要安排住宿的,要在定点接待的宾 馆、 招待所, 不得安排豪华宾馆、 涉外旅游饭店. 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 得超标准安排用餐.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议活动经费的控制、 管理和 审核.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 报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 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4.严格会议活动摧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 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 由 承办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经中共中央办公 特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七条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