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5-11-08 |
2 - 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部门协调 配合机制,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安 丘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 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安丘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安编办〔2014〕33 号)同时废止. 市编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国土局 市卫计局 -
3 - (此页无正文)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市物价局 市地税局 市市场监管局 人民银行安丘市支行 市国税局
2018 年5月28 日-4-安丘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2018 年5月28 日修订) 为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事业单位 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 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 见》(鲁政发〔2012〕27 号)、《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 作联席会议制度》(鲁编办发〔2017〕1 号)和《潍坊市事业单 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潍编办〔2018〕54 号)等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完善安丘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法律 法规政策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
研 究并推进实施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指导、 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协调解决事业 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整合事业单位监管力量,加 强各部门对事业单位监管工作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联合监督 检查;
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和 管理;
推动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
5 - 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为市编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 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 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计局、市 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管局、人 民银行安丘市支行、市国税局共
19 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 编办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并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 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 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予以调整.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 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 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 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