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5-11-09 |
253 号 山东省林业厅 关于报送
2018 年度山东省林业工程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度职称评 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
204 号)文件要求,现将 报送
2018 年度山东省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 荐评审材料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相关政策
(一)申报范围
1 凡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林业相 关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足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 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林业相关的专业技术 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
2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 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 加职称评审.
3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 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4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申报范围是各市、省直各 部门(单位)、各大企业等申报林业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高 级工程资格申报范围是除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泰安、临沂之外的其他各市以及省直各部门(单位)、各 大企业等申报林业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5 申报林业工程高级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森林培育、 调查规划、生态保护、景观绿化、林产工业、勘察设计等
6 个专业.
(二)相关政策 1.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供按照《关于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 C2008J
71 号)规定办理的审批手续. 2.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 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 在从事申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林业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 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 有规定的除外. 3.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 须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 (试行)》(鲁人发〔2005J
15 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 4.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乡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 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在乡镇林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 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非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在现岗位工作
1 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 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 5.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 意见》(鲁人社发〔2016]
22 号)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评审 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 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
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6.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 要求. 7.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 报正高级职称.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 (鲁人社规〔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