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5-11-12 |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 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 若出现特殊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 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报价保证金. 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 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 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报价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报价保证金 7.1 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磋商文件规定 交纳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报价. 7.2 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 投标人须在
2016 年12 月07 日下午
16 时30 分前(开标前一天)向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A 包:32000 元整,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B 包6500 元整;
大写:陆 仟伍佰元整. 此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接受. 第 7页 共39页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7.4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放成交结果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
成交 人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交纳成交服务费用后退还. 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没收报价保证金, 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 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合 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供应商有第(2)至(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结果无效. 7.6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购 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 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 应于磋商文件发 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 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 资料全部内容.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