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11-15 |
5649 号民事判决 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 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 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 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湖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 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02 民初3238号 麻新苗: 本院受理 原告陈志勇、 高实妙诉 被告麻新苗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 因无法向你 直接送达, 现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 第92 条之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 副本、 证据副本、 开庭 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
1、 被告 立即归还人民币
10 万元, 美金4万元;
2、 被告 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 率6%赔偿利息损失至 实际履行日;
3、 本案诉 讼费由被告承担.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 日, 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 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 举证期限为公告期 满后的
30 日.本案由 审判员杜小媛担任审 判长, 与人民陪审员姜 景明、 徐建华组成合议 庭,开庭审理时间为2019 年8月19 日9时00分, 开庭地点在本院 第十二审判庭.逾期 不来应诉, 本院将依法 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82 民初6534号 张宝永、 王丽: 本 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义乌支行与诉 被告张宝永、 王丽信用 卡纠纷一案, 因以其他 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 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 第92 条的规 定, 向你们公告送达起 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 成人员通知书、 令状式 裁判文书告知书、 廉政 监督表、 外网查询告知 书、 开庭传票.原告诉 请要求判令:
1、 被告张 宝永归还信用卡透支 款本金 29622.37 元, 利息2283.95 元 ,罚 息3194.10 元,合计35100.42 元(利息、罚息暂算至
2019 年2月28日止, 之后按合约继 续算至履行完毕之日 止) ;
2、 被告王丽对以 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3、 本案诉讼相关 费用由被告张宝永、 王 丽共同承担.自本公 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 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 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的15 日.本案依法组 成合议庭, 定于2019年7月30 日9时10 分在 国贸第七审判庭 (义乌 市江东中路371号义乌 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 公开进行审理.届时 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 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 民初2101号 蔡明辉: 本院受理 原告钱潇凯与被告蔡 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 案已审理终结.现依 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 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满60 日, 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本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 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 民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2 民初15419号 东阳市天使实业有 限公司、 金厦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 王梦展、 张守平、 张爱芳、 贾亚雯、 韦依莎、 张皓竣、 杜蕾: 本院受理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公司诉被告东阳市天使 实业有限公司、 金厦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王梦展、 张守平、 张爱芳、 张金 宝、 贾亚雯、 张金耿、 王 兰芳、 张皓翔、 韦依莎、 张皓竣、 杜蕾金融不良 债权追偿纠纷一案, 因 以其他方式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