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11-23 |
1 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女士应主席邀请,介绍
2000 至01 年度属於其政策围的资源需求(附录 V-13). 入境管制 入境前管制 14.2 根刖呈挛翊Φ姆癖硐殖信,该处期望达到在收 到证明文件后
6 星期内处理 70%入境签证申请这项目标的 85%. 周梁淑怡议员询问当局设定该项目标的理,并问及当局为何不 能维持
1999 年实际达到的 90.9%.入境事务处处长回应时表示, 该处在
1999 年能够达到 90.9%,是由於其职员进行了大量超时工 作,以及简化有关程序所致.他同意研究如何加快处理申请,以 及改善表达目标的方式,使目标更加清晰. 14.3 考虑到自"输入优秀人才计划"实施以来,当局於
1999 年12 月至
2000 年2月期间只收到
69 份申请书,部分议员质疑当 局需否开设
10 个额外职位,以处理在该计划下提出的申请.入境 事务处处长表示,尽管初期收到的申请数目甚少,但预期该
10 人小组每年将会处理共
2 000 宗申请.入境事务处处长认为,在 现阶段检讨该小组的编制属言之过早,但他答允在该计划推行
1 年后进行检讨.周梁淑怡议员询问,在开设
10 个额外职位后,处 理申请所需的时间会否缩短.入境事务处处长回应时表示,处理 申请所需的时间视乎个别个案的复杂程度,以及核实申请人提交 的文件所须的时间而定.处理申请的工作通常可在收到证明文件 后3星期内完成. 14.4 涂谨申议员察悉,政府化验所为采用脱氧核糖核酸纹 印分析技术核实父母身份而成立的父母身份化验组,每年只可处 理约
2 500 宗个案,数目远低於政府所预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非 婚生子女的人数.入境事务处处长解释,当局根蛏昵胂愀劬 留权而导致需要核实父母身份的服务的初期需求,预测将会处理 的个案数目.当局会在适当时候,按实际的个案数目检讨该等服 务的资源需求. 第XIV章:保安2入境时管制 14.5 张文光议员提到增设
5 间录影会面室(下称"会面室") 的拨款时指出,所有管制站均应设置会面室,以保障受疑人的合 法利益.入境事务处处长表示,由於大部分涉嫌违反入境法例的 人均在机场被截获,因此,当局已拨款在机场设置
1 间会面室. 鉴於涉及高昂的费用(每间会面室
50 万元),加上预期的使用率亦 较低,故在其他
8 个管制站设置会面室并不符合成本效益.在该 等管制站被截获的受疑人会转送到已/将会设置会面室的入境处 总部或特遣位於马头角道政府合署的办事处.张文光议员认为 拟议安排并不理想,尤其是对儿童及年老的受疑人而言.他指出, 纯粹基於管制站没有会面室的理由,而把仅属受疑人的旅客长途 跋涉地转送至马头角,此项安排不可接受.他认为,考虑到现行 安排会破坏香港的国际形象,设置会面室的费用实属用得其所. 应主席要求,保安局局长答允与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跟进此事 项. 处理有关入境事务处服务的投诉 14.6 入境事务处处长回应刘慧卿议员的询问时表示,入境 事务处近年接获的投诉个案数目有下降趋势,而客户服务组亦已 彻底调查所有个案.对於该等成立的投诉个案,当局已采取适当 的跟进行动,以纠正有关情况.入境事务处此方面的努力获得申 诉专员的认同,并於
1999 年获颁申诉专员嘉许奖.入境事务处处 长补充谓,由於个案数字只是轻微下降,因此,客户服务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