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5-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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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信息发布
(一)信息发布平台:家长可以从以下渠道查阅招生信息 1.禅城区政府网;
2.禅城教育信息网;
3.禅城区初中小学招生系统;
4.禅城区 一按灵 市民服务平台,热线 8881200;
5. 禅城教育 微信公众号、电信热线
9681680、招生热线
82341193、各小学招生电话;
6.人工咨询:禅城区招生办服务窗口咨询、各小学招生报名 日招生窗口咨询;
7.充分利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及时宣 传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动态;
8.通过前期报名采集到的适龄儿童家长的手机号码, 及时向 每位家长手机推送共性和个性的招生适时的信息.
(二)信息发布内容 禅城区招生系统和招生网站适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地段、 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人数、审核结果、录取原则、剩余学 位和录取学校等内容. 学位情况进行三轮发布 1.信息采集结束后发布报名人数, 含户籍生、 政策性借读生、 积分入学普通借读生报名人数. 2.报名确认后公布招生计划数、户籍生和借读生学位数. 3.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后, 公布各小学录取户籍生人 ―
8 ― 数、政借生人数、剩余学位. 附件:1.禅城区户籍生人户一致和人户不一致的确认 2.禅城区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3.禅城区新市民积分指标及分值计算方式 4.2017 年禅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日程表 ―
9 ― 附件
1 禅城区户籍生人户一致和人户不一致的确认 人户一致 户籍生的确认 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是新生父(母)或者(外) 祖父(母)的,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一致并占有该房屋全部产权, 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为人户 一致. 人户不一致 户籍生的确认 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新生属于人户不一致. 人户不一致学 生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人户分离 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父(母)为房屋产权证或购 房合同的产权人并占有该房屋全部产权, 房产地址与户口簿地址 不一致,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为人户分离.人户分离按照房产地 址统筹安排学位. (2)拆迁户 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 户,按其拆迁合同,选择安置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房产地址 或所选的安置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
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 子女可在拆迁前房产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 其他情况由招生部 门统筹安排学位. (3)公共租赁住房户 ―
10 ― 租住房管局的公租房、廉租房和单位房的租住户,户主是新 生父(母),新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地址与租住地址一致,提供房 屋产权证明、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且该住房为新生 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4)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新生的父(母)只占有住房的部 分产权),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父母和非直系亲属共 有,新生父母占有该房产 51%以上产权,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 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第二,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祖父(母)和非直系 亲属共有,新生祖父(母)占有该房产 51%以上产权,该房屋是 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第三,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祖父 (母) , 祖父 (母) 已离世,产权人尚未变更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该房 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5)挂靠户和集体户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的产权人为非新生直系亲属的挂靠户和 挂靠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的集体户, 该住房是新生与父母在禅 城区的实际唯一居住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能提供居住时间满 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和居委会证明. 未达到以上 人户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