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5-12-08 |
3112 元/张(含当期利息、税). 回售申报期:2019 年4月15 日至
4 月19 日. 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4月26 日.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3月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于2019 年4月8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博世转债" 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博世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3月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9 年4月8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博世转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南宁市城市 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PPP 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5,000.00 万元 用于新项目"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和"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3月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博世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若本次可转债募集 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 且该变化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 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 在 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 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 《募集说明书》 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中利息计算方法, 确定利率为 0.4% ( "博世转债"第一个计息年度即
2018 年7月5日至
2019 年7月4日的债券利 率) ,计息日为
2018 年7月5日至
2019 年4月14 日,利息为 0.3112 元/张(含税) ,回售价格为 100.3112 元/张(含息、税) .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博世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 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2490 元/张;
对于持有 "博世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 ,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为100.3112 元/张;
对于持有"博世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 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3112 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