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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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 三十
四、旅游 业――
2、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 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此外,企业已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 资备【2018-513222-50-03-274556】FGQB-0010号,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理县甘堡乡熊耳村,与城镇距离较远,属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 项目选址未占用耕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根据理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熊耳生态文化旅游扶贫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理国 土资发【2018】57号),项目用地为经营性用地.故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与理县规划相符合.
2、选址合理行分析 2.1项目周边以农户及林地为主,具体如下表: 表1-1 项目与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名称 方位 距离(m) 备注 距离 标高 林地 北侧 0-1km 2.2-3km / 孟屯河 北侧 2km 1.8km Ⅲ类水域 林地 东侧 0-1km 2.55-3km / 林地 南侧 0-500m 2.8-3km 八思安住户 南侧 500m-1km 2.3-2.8km 24户,约77人317国道 南侧 2.5km 1.7km / 杂谷脑河 南侧 2.5km 1.7km Ⅲ类水域 ① 林地 西侧 0-1km 3.25-3.45km / ①: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的批复(阿府函【2008】 222号),杂谷脑河夹壁乡以下至汶川威州桑坪水域范围为Ⅲ类水域,项目所在地在此水域范围内. 2.2本项目所在地涉及敏感区域及位置关系如下表:
3 表1-2 本项目涉及敏感区域及位置关系 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区范围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四川米亚罗自然保 护区 具体见四川米亚罗自然保护区 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不涉及,项目位于保护区北侧25km,不在保 护区范围内 米亚罗风景名胜区 具体见米亚罗风景名胜区界限 坐标图(见附图) 不涉及,项目位于保护区东侧12.5km不在保 护区范围内 世界自然遗产四川 大熊猫栖息地 具体见世界自然遗产四川大熊 猫栖息地范围(见附图) 不涉及,项目位于保护区北侧20km不在保护 区范围内 根据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与四川米亚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出具的证明(见 附件),证明项目所在地不在四川米亚罗自然保护区、米亚罗风景名胜区,同时根据《四 川米亚罗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米亚罗风景名胜区界限坐标图》和《世界自然遗产 四川大熊猫栖息地范围图》,项目不涉及综上所述敏感区域. 2.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表1-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地处甘堡乡,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见 附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 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附近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地表水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