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5-12-10 |
本保险的投资风险由投 保人承担.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开泰稳利精选年金投资连结保险》 .在本产品说 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本产品 指我们提供的 泰康开泰稳利精选年 金投资连结保险 产品,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开泰稳利精选 年金投资连结保险合同 ,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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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须知
1、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5 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电子保险单上载 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
24 时止.
2、犹豫期及犹豫期退保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 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 们向您退还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 (也称 为市值,下同)以及除资产管理费外的已收取的其他费用.
3、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为不定期交. 具体交费标准由您在投保时选择并载 明于电子保险单上.
二、保险责任 本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仅在网上销售,偏重投资理财功能,因而与 传统保险的保险责任有所不同.请您务必仔细阅读、理解清楚: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 故保险金数额为我们收到领取身故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相 关材料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 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数额为保险期间期满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 日的保单账户价值.
3、年金转换 本合同自第
4 个保单年度起,如果本合同有效,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年金转换 书面申请, 将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按您申请时我们提供的领取方式及标准转换 为年金. 我们将对年金转换申请进行审核,在审核同意后,我们按收到年金转换申请 书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保单账户价值, 并将前述保单账 户价值转换为年金,本合同终止.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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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给付我们收到领取身故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条款 3.2 条所列材料后 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我们收到 领取身故保险金申请书及本合同条款 3.2 条所列材料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本 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