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12-13 |
1 ― (2019年3月修订) 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规范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要求与 程序,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学位管理规定(修订) 》 (首医大校字 〔2014〕200 号)制定本规定.
一、学位论文要求
(一)硕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 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 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本专业实际,以总 结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学位论文可以是结合实践的研究论文,医学专业学位也可以是病 例分析;
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本专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 法.
(三)博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 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 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 果.
(四)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 ―
2 ― 实际,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 床和实验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 用价值或应用前景;
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 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 部门需组织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为学位申请人聘请相同或相 关学科的专家作为其学位论文评阅人.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 风正派,在相应研究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 做出成绩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至少一个月由答辩秘书送交论文评阅 人.论文评阅人应当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学位论 文答辩委员会参考.答辩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和评阅意见应对 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 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评阅人认为论文达到相应级别的学位论文 水平并同意答辩者,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学院(研究所)方可组 织学位论文答辩. 聘请论文评阅人的具体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硕士研究生:应聘请
3 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研究生指 导教师资格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评 阅论文. ―
3 ―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聘请
3 位与 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
1 位专家既 不属于首都医科大学系统,也不属于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
(二)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1.博士研究生:应聘请
5 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博士生导 师资格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评阅论文,其中至少 包括
1 位非首都医科大学系统专家.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应聘 请5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 (或相当专 业技术职称人员)评阅论文,其中应至少有
3 名专家既不属于首 都医科大学系统,也不属于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
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
(一)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1.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