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8-02 |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 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半固态调味品、调味油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顶源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校隽勇 联系人 校隽勇 通讯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鲁班大道大地路
2 号 联系电话
13918066280 传真 0632-5635299 邮政编码
2775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鲁班大道大地路
2 号 立项审 批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0481-14-03-019678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 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90 总投资 (万元)
6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2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7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和由来 山东省滕州市是中国香辛料(调味品)有名的贸易集散地.顶源国际集团(香港)食品有 限公司在滕州市设立山东顶源食品有限公司,遵照中国食品卫生法专业开发研制、生产、销 售香辛调味品.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对调味品的选择开始讲究营养和 风味,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推动了调味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山东顶源食品有限 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 拟投资
600 万元建设调味品生产加工, 为新建项目, 总占地面积 3800m2 ,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半固态调味品
200 吨、调味油
300 吨、香辛料调味品
100 吨、复合调味 品200 吨,可实现销售收入
500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
3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
三、食品制 造业 类别中的
1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不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 等, 应编制报告表. 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 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地理位置
1、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滕州市鲁班大道大地路
2 号,滕州市机械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N35° 06′5.95″ 东经 E117°07′29.72″,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2、项目厂界 项目租赁滕州市大恒机床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租赁面积
3800 O,位于大恒机床有限公 司整个厂区的中间.大恒机床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精密机械配件,无原有污染,与本项目不存在 环保关联.项目厂区北侧为机械工业园道路,东侧为滕州机床厂,南侧为厂区公用道路,西侧 及西南侧为大恒机床公司生产车间.项目所在区域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厂区周 围没有环境敏感区. 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 符合滕州市地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证明文件见附件. 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图见附图 2.
三、相关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有 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 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 3.
2、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在滕州经济开发区机械工业园建设,不在城市规划范围,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 当地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规划符合证明见附件 4,土地证明 见附件 5,项目在枣庄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中的位置图见附图 3.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 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4 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经山东省政府批准(鲁政字[2016]173 号),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
8 部门联 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鲁环发[2016]176 号),成为全国第四个批准生态红 线划定方案的省份.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 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按照科学性、统筹性、 强制性的原则,共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533 个,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 保持、防风固沙
4 种功能类型,总面积 20847.9 km2 ,占全省陆域面积的 13.2%.生态保护红线 区以较少的面积比重,保护了全省大部分的重要生态用地和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山东省生态 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枣 庄市生态文明建设,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枣庄市编制完成了 《枣 庄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经与国家、省、市各类规划充分衔接,共划定了
24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 总面积 668.8 km2 , 全部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 约占全市总面积的 14.7%, 主要分布在滕州市西北、山亭区、台儿庄区和峄城区等. 项目建设不在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本项 目与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关系见附图 3. (2)环境质量底线 结合《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2016 年简本),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建设属于食 品加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量、 用电量较少, 由厂区现有供水系统提供;
用电由通知供电局柳楼变电站提供, 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厂区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会突破当地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滕州市政府没有设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 负面清单的通知》(枣政字〔2014〕54 号),项目所在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表 1.
5 表1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类别项目 文件依据 是否 属于
1 钢 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 的通知》 (环办〔2014〕30 号) 《山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 〔2013〕
41 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 见》(鲁政发〔2014〕4 号) 不属于
2 有色 金属 新增电解铝产能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 〔2013〕41 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 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4 号) 不属于
3 煤炭 新增煤炭禁储区范围内仓储项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枣庄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知》(枣政办发〔2012〕34 号) 不属于
6 4 建材 1.用于城镇居住建筑的非中空玻璃单框双 玻门窗 2.用于城镇民用建筑的单腔结构型 材的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塑料窗 3.平板 玻璃 4.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种粘土烧结 砖5. 用于房屋建筑的蒸养粉煤灰砖 6.用于房屋 建筑的各类手工制作的条板 7.用于房屋建 筑的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 GRC 板8.用于房屋建筑的人工浇注、非机械成型的 石膏砌块 9.用于水泥基材料增 强层的非耐 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10.用于外墙和屋面保温 的单一保温浆体材料 11.用于屋面保温工程 各类松散材料保温层、现浇水泥膨胀珍珠岩 (蛭石)整体保温层及预制保温块 12.用于房 屋建筑的无预热功能焊机制作的塑料门窗 13.用于民用建筑系列实腹钢窗 14.用于民 用建筑的非断热金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 15. 用于房屋建筑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16. 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非硅化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