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5-12-18 |
,Ltd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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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凤鸣 、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 公司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上交所 ) 、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 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 查阅
2018 年4月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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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新凤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50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15,300 万元(2,153 万张,215.3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15,300 万元(2,153 万张,215.3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5月1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 年4月26 日至
2024 年4月25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18 年11 月5日至
2024 年4月25 日止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
三、信用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 十
四、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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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序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6 号文核准,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