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30 |
2019 年5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刘玉江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石玮(签字) 项目负责人: 朱娜填表人:朱娜建设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电话:13072251809
电话:022-58532205 传真:
63190396 传真: 邮编:300283 邮编:300457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井 下公司西侧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 街80 号天大科技园 B1 座301 室1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燃煤有机热载体锅炉改燃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天津市兴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技改 建设地点 天津市兴源化工有限公司院内 主要产品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能力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6 年12 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6 年11 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 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万元)
360 环保投资总概算 (万元)
140 比例 38.
9% 实际总概算(万元)
338 环保投资(万元)
156 比例 46.2% 验收监测依据 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z2014{第九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修订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z2016{第四十八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实 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z1996{第七十七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实 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z2015{第三十一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实 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z2016{第五十七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订实施);
2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z2017{第七十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1日修订实施). 2.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规章 (1)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10 月1日);
(2)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z2017{4 号)《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 年11 月20 日);
(3)环境保护部(环办z2015{113 号)《关于印发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 (2015 年12 月31 日);
(4)生态环境部z2018{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 年5月15 日);
3.地方性法规及文件 (1)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z2002{71 号)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2)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3〕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 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 年10 月1日);
(3)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
100 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 施工管理规定》(2006 年6月1日);
(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z2007{57 号) 《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 知》(2007 年3月8日);
(5)天津市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 护条例》(2019 年3月实施) (6)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9月修订实施);
(7)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十次会议《天津市大气污 染防治条例》(2018 年9月修订实施);
(8)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十次会议《天津市水污染
3 防治条例》(2017 年12 月22 日修订). 4.环评报告及审批决定 《燃煤有机热载体锅炉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 评批复(津滨审批环准z2016{447 号)2016 年12 月.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标号、级别、限值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1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单位:mg/m
3 污染物名称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1 小时平均 日均值 年均值 SO2 0.50 0.15 0.06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NO2 0.20 0.08 0.04 NOx 0.25 0.10 0.05 PM10 -- 0.15 0.07 PM2.5 -- 0.075 0.035 2.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天津市适用区域划分》的函 (津环保固函【2015】590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表2声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类别 适用范围 标准值 dB(A) 昼间 夜间
2 类 项目所在区域
60 50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锅炉大气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2/151-2016),下表为燃气锅炉限值.
4 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烧介质 污染物 限值 mg/m3 排气筒高度 燃气锅炉 烟尘
10 不低于 15m SO2
20 NOX
80 烟气黑度(林格 曼黑度,级) Q1 2.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项目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表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昼间 夜间
2 类60
50 3.总量控制指标 表5环评批复削减总量指标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核定排放 削减总量(t/a) 依据 废气 二氧化硫 0.16 环评批复 氮氧化物 11.44
5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1.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338 万元人民币,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井下公司西侧,在现 有锅炉房位置建设燃煤有机热载体锅炉改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
4 台(2 用2备)4 蒸吨燃煤有机热载体炉和一台
5 蒸吨燃煤有机热载体炉,更换为
4 台(2 用2备)4 蒸吨和
1 台5蒸吨燃气有机热载体炉,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 200m2 .该项目建成前后厂区锅炉用途及需求量未发生变化,总装机容量为 21t/h, 改造前后不变. 表6本项目建设内容对比 类别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是否与环评 及批复内容 一致 规模 项目建成前后厂区锅炉用途及需求 量不发生变化,总装机容量 21t/h. 项目建成前后厂区锅炉用途及需求 量未发生变化,总装机容量改造前 后均为 21t/h. 一致 工程内 容 项目占地面积 200m2 项目占地面积 200m
2 一致 主体工 程 拆除原有燃煤有机热载体炉及煤气 发生炉 拆除原有燃煤有机热载体炉及煤气 发生炉 一致 新建
4 台4蒸吨和
1 台5蒸吨燃气 有机热载体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新建
4 台4蒸吨和
1 台5蒸吨燃气 有机热载体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配套工 程 本项目的燃料为管道天然气,目前 燃气管道基本铺设完成,在本项目 投入运行后可以直接接入,全部燃 气锅炉开启后天然气最大消耗量为 4.4*106m
3 /a,实际运行过程中,锅 炉有效运行时间 6000h. 本项目的燃料为管道天然气,目前 燃气管道基本铺设完成,在本项目 投入运行后可以直接接入,2018 年运行天然气消耗量为2.8*106m
3 /a,实际运行过程中,锅 炉有效运行时间 6000h. 一致 公用 工程 给水本项目无员工增加,无新增用水. 本项目无员工增加,无新增用水. 一致 排水本项目无员工增加,无新增排水. 本项目无员工增加,无新增排水. 一致 供电由大港供电局提供,满足项目用电 需求 由大港供电局提供,满足项目用电 需求 一致
6 供气项目燃料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天 津港源通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提供 项目燃料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由 天津港源通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提供 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经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分别 经15m 高(P1~P3)烟囱排放,1# 和2#炉设有
1 根15 米排气筒 (P1),3#炉设有
1 根15 米排气筒 (P2),4#和5#炉设有
1 根15 米 排气筒(P3). 经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分别 经15m 高(P1~P3)烟囱排放,1# 和2#炉设有
1 根15 米排气筒 (P1),3#炉设有
1 根15 米排气 筒(P2),4#和5#炉设有
1 根15 米排气筒(P3). 一致 噪声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 一致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 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生活垃圾委 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 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生活垃圾委 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一致 环境风险一天
24 小时设有人员值班和检查;
由锅炉管理人员及司炉工加强对锅 炉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天
24 小时设有人员值班和检 查;
由锅炉管理人员及司炉工加强 对锅炉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 决. 一致 2.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劳动定员
3 人,原有劳动定员
7 人,均为公司现有工作人员,员工减 少.4 台4蒸吨燃气有机热载体炉锅炉(其中
2 台备用气有机热载体炉锅炉,2 台 有机热载体炉)和一台
5 燃气蒸吨有机热载体炉正常运行,年运行时间
6000 小时.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并 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本项目变化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管理.
7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设备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7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备注
1 4 蒸吨有机热 载体炉 YQW-3000Q
4 台 自带低氮燃烧器,新增设备
2 5 蒸吨燃气有 机热载体炉 YQW-3500Q
1 台 自带低氮燃烧器,新增设备
3 烟囱 Φ800
3 根15m,原有
4 节能器 --
5 套 每台锅炉配置一套新的节能 器,新增设备 表8锅炉房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建成后锅炉房总用量 来源
1 天然气 m
3 /a 2.8*10
6 天津港源通燃气销 售有限公司提供
2 电万kWh/a 68.6 由大港供电局提供 2.水平衡 本项目劳动定员
3 人,均为公司现有工作人员,不新增员工,无新增排水.
8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图1公司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主要建设内容为将
4 台4蒸吨燃煤有机热载体炉和一台
5 蒸吨燃煤有机热载体 炉,更换为
4 台(2 用2备)4 蒸吨和
1 台5蒸吨燃气有机热载体炉,并建设相关配 套设施,产生热量主要为生产提供用热,燃气废气产生的余热用于生活供暖.该项 目建成前后厂区锅炉用途及需求量未发生变化. 工作原理:导热油炉是将加热器直接插入有机载体(导热油)中直接加热,并通 过高温油泵进行液相循环将加热后的导热油输送到用热设备,再由用热设备出油口 回到热油炉加热,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加热系统. 天然气 烟尘、SO
2、NOX
9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 监测点位) 1.废气
4 台(2 用2备)4 蒸吨和
1 台5蒸吨燃气有机热载体炉,作为公司生产及生活 热源,有机热载体炉年工作时间为 6000h,其中
5 蒸吨有机热载体炉燃气废气利用 公司原有一根 15m 高P2 排气筒排放,4 台(2 用2备)4 蒸吨燃气有机热载体炉燃 气废气利用公司原有两根 15m 高P1/P3 排气筒排放.5 台有机热载体炉均配套安装 低氮燃烧器,可有效减少 NOx 的排放.本项目排气筒高度均为 15m,周边 200m 范围 内最高建筑为二层厂房,高度为 10m,三根排气筒排放废气浓度及排气筒高度均能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要求. 2.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循环泵、节能器、燃烧器等设备噪声,均位于锅炉房内,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功能区限 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
5 台有机热载体炉,导热油 3~5 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 50m
3 ,经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废导热油为 HW08 废矿物 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属于危险废物.导热油炉是将加热器直接插入有机载体(导 热油)中直接加热,并通过高温油泵进行液相循环将加热后的导热油输送到用热设 备,再由用热设备出油口回到热油炉加热,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加热系统,导热油 作为原料进行加工循环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原储煤地在锅炉房旁,地面已硬化、清洁,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10 图2项目所在厂区现状图 原储煤地现状 改造后锅炉房 改造后锅炉房内
11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流程 公司环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