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12-21 |
(五)英语通过四级以上;
(六)无因私出国留学、疾病或创业等原因存在未在校学习情形;
(七)无不及格课程且研究生阶段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
(八)导师推荐,并证明参评学生提交论文及专利材料均为学生 本人所撰写;
(九)学术型硕士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以上 CSCD 收录论文(以第一 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论文内容必须与毕业课题 有关) ;
(十)未超出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第六条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加分条件如下:
(一)研究生阶段获得的各种奖励与荣誉称号;
(二)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研究生干部(包含班长、书记、平 台台长、研究生会部长、校级党建办主任、院级党建办副主任、研会 主席等) ;
(三)英语通过六级以上;
(四)公开发表 CSCD、EI 或SCI 收录论文(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 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论文内容必须与毕业课题有关) ;
(五)获得专利(与研究课题相关,只计学生中排名第一专利) ;
(六)其它突出贡献.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加分条件如下:
(一)博士阶段获得各种奖励与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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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发表 CSCD、EI 或SCI 收录论文(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 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论文内容必须与毕业课题有关) ;
(三)获得专利(与研究课题相关,只计学生中排名第一专利, 同一专利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只取最高分) ;
(四)其它突出贡献. 第七条 评分细则与计算 满足第五条和第六条的研究生,按附录
1 和附录
2 进行评分,按 所得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评审委员会参照此排序进行打分,去掉最高 分和最低分,取其平均分.学生个人得分和评委打分分别按权重 80% 和20%相加,得出最终结果.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八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硕 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
第四章 评审组织 第九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 导、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 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评审委员在评审工作中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在评审过程中,认真审阅、核实评审材料,公正、客观地 发表意见.
(二)发现与参评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利益关系或有其 它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对象为自己所指导的研究生时,也应回避.
(三)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 员共同为参评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 ―
5 ― 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如果发现评审委员违背应担职责,则取消其委员资格;
受此影响 的获奖名单需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条 个人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 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0 月9日前向学院评审 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取消评审资格.对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支撑材料、所用成果截止时间定为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