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5-12-25 |
,Ltd.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1 号楼(D 区)1605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3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珀莱雅股份、股份公司、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发行人前身于
2015 年7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全名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珀莱雅有限(2006) 指 珀莱雅(湖州)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并于
2012 年8月整体变更为珀莱雅股份(2012) 珀莱雅股份(2012) 指 发行人前身珀莱雅有限(2006)于2012 年8月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全名为 珀莱雅(湖州)化妆品股份 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珀莱雅有限(2014) 指 发行人前身珀莱雅股份(2012)于2014 年9月变更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全名为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珀莱雅股份(2014) 指 发行人前身珀莱雅有限 (2014) 于2014 年12 月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全名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珀莱雅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珀莱雅股份(2014)于2015 年5月变更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全名为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其前身 指 发行人及其前身珀莱雅有限 (2006) 、 珀莱雅股份 (2012) 、 珀莱雅有限(2014)、珀莱雅股份(2014)、珀莱雅有限 正德投资 指 杭州正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骨干员工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系发行人股 东 珀莱雅贸易 指 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韩国韩娜 指 韩娜化妆品株式会社, 原名为 珀莱雅化妆品株式会社 ,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韩雅(杭州) 指 韩雅(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韩国韩娜全资子公司 美丽谷 指 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创代电子 指 湖州创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美丽谷全资子公司 乐清莱雅 指 乐清莱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秘镜思语(杭州) 指 秘镜思语(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秘镜思语贸易 指 湖州秘镜思语贸易有限公司,秘镜思语全资子公司 悦芙q(杭州) 指 悦芙q(杭州)化妆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悦芙q(韩国) 指 悦芙q株式会社,悦芙q(杭州)全资子公司 悦芙q贸易 指 湖州悦芙q贸易有限公司,悦芙q(杭州)全资子公司 上海q语 指 上海q语化妆品有限公司,悦芙q(杭州)全资子公司 丹阳悦芙q 指 丹阳悦芙q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悦芙q(杭州)全资子 公司 1-2-4 湖州分公司 指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发行人分公司 珀莱雅控股 指 杭州珀莱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6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