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12-26 |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XIAMEN INTERNATIONAL PORT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3378)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国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此公告乃本公司按上市规则第13.09(2)(a)及13.10B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 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例而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关於建议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 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之公告(「该等公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之通 函.除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内所定义之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已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00 元,自发行日起计为期180 天并具固定年利率3.00%的第二期超短期融资 券(「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 销商. 如先前所示,本公司有意将发行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得之净额款项主要用作补充本 集团的流动资金及偿还本集团的银行贷款,以满足本集团业务营运及投资项目的营运 资本要求. 根泄喙胤煞ü,关於本公司及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之资料已於上海清算所网 站(www.shclearing.com) 及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 刊载. 承董事会命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蔡长轸 中国厦门,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
2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蔡立群先生、方耀先生、陈朝辉先生及柯东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陈志平先 生、缪鲁萍女士、傅承景先生、黄子榕先生及白雪卿女士;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峰先生、林鹏鸠先 生、游相华先生、靳涛先生及季文元先生.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