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8-02 |
GCL New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451) (1)过往上海超日主要交易 (2)过往宁夏主要交易 (3)过往榆林主要交易 (4)过往EPC须予披露交易 及(5)有关上海超日 ( 本集团之供应商) 之重组计划及 日后可能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 过往上海超日主要交易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南京协鑫新能源(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客户)分别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日及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与上海超日(作为供应商)订立第一份组件销售协议、第二份组件销售协议、第三份组件销售协议及第四份组件销售协议,内容有关由上海超日根谝环葑榧坌椤⒌诙葑榧坌椤⒌谌葑榧坌榧暗谒姆葑榧坌橹髯蕴蹩罴疤跫,向南京协鑫新能源供应若干255 瓦、300 瓦、305 瓦及310 瓦太阳能组件. 由於有关上海超日协议(合并计算)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 % 但 少於100%,订立上海超日协议构成本公司之一项主要交易,因此本公司须 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之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C
1 C 由於本公司於订立上海超日协议后并未作出公告,也未根鲜泄嬖虻14 章之规定举行股东大会以寻求股东批准相关过往上海超日主要交易,本公司现寻求根鲜泄嬖虻14章追认及批准过往上海超日主要交易. 过往宁夏主要交易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宁夏金信光伏(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作为发包人)、宁夏江南 建设 ( 作为承 包人 ) 与银阳新 能源 ( 作为担保 人)於二零一四 年五月 三十日订立金信中卫EPC 协议,,
宁夏江南建设承诺就一座位於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的光伏太阳能发电站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 宁夏金礼光伏(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作为发包人)、宁夏江南建设(作为承包人)与银阳新能源(作为担保人)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订立金礼中卫EPC 协议,,
宁夏江南建设承诺就一座位於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的光伏太阳能发电站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 由於金信中卫EPC 协议及金礼中卫EPC 协议均有关由同一名承包人宁夏江南建设向位於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的光伏太阳能发电站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因此金信中卫EPC 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与金礼中卫EPC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应予以合并计算. 由於有关宁夏EPC 协议(合并计算)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 % 但少於100 % , 订立宁夏EPC 协议构成本公司之一项主要交易,因此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之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由於本公司於订立宁夏EPC 协议后并未作出公告,也未根鲜泄嬖虻14 章之规定举行股东大会以寻求股东批准相关过往宁夏主要交易,本公司现寻求根鲜泄嬖虻14章追认及批准过往宁夏主要交易. C
2 C 过往榆林主要交易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横山晶合(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作为发包人)与西安黄河光伏(作为承包人)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订立榆林EPC 协议,,
西安黄河光伏承诺就一座位於陕西省榆林市的光伏太阳能发电站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 由於有关榆林EPC 协议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 % 但少於100 % , 订立榆林EPC 协议构成本公司之一项主要交易,因此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之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之规定. 由於本公司於订立榆林EPC 协议后并未作出公告,也未根鲜泄嬖虻14 章之规定举行股东大会以寻求股东批准相关过往榆林主要交易,本公司现寻求根鲜泄嬖虻14章追认及批准过往榆林主要交易. 过往EPC须予披露交易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金湖正辉、哈密耀辉、哈密欧瑞、浙江舒奇蒙电力、宁夏盛景、海南天利科新能源、海南意晟新能源、香岛新能源及盂县晋阳新能源(各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各作为发包人)就根玫EPC 协议各自之条款及条件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多份工程、采购、建设及承包协议,以兴建若干光伏太阳能发电站. 由於下列每个协议: (i) 金湖EPC协议;
(ii) 哈密EPC 协议及哈密欧瑞EPC 协议(合计),基於哈密EPC 协议及哈密欧瑞EPC 协议与由同一承包人湖北追日就位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的光伏太阳能发电站提供的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有关;
(iii) 萧山EPC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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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 (iv) 永宁EPC协议;
(v) 海南昌江EPC 协议及海南东方EPC 协议(合计),基於海南昌江EPC 协议及海南东方EPC 协议与由同一承包人湖南工业设备就位於海南省的光伏太阳能发电站提供的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有关;
(vi) 香岛承包协议;
及(vii) 晋阳EPC协议 ( 合计 ) ,基於晋阳EPC协议与由同一承包人阳光电源就位 於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的同一光伏太阳能发电站提供的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有关, 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於25% ,订立上述各项均构成本公 司之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此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 章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一般事项 根鲜泄嬖,订立主要交易须经股东批准.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截至本公告日期,概无股东於过往主要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倘本公司须召开股东大会以追认及批准过往主要交易,彼等均毋须放弃投票.根鲜泄嬖虻14.44 条,本公司已取得杰泰环球(截至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之2,160,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2.28 % ) 之书面批准,以追认及批准过往主要交易.根鲜泄嬖虻14.44 条,由於已取得上述书面批准,本公司毋须召开股东大会以追认及批准过往主要交易. 根鲜泄嬖蛑娑,一份载有过往主要交易之进一步详情之本公司通函将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C
4 C 改善措施 向本公司及本集团附属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发出函件,提醒彼等严格遵守内部监控程序,特别是於订立任何交易(该等交易可能构成须予公告交易、关连交易或任何其他可能须遵守上市规则或其他适用法律或法规项下任何申报、公告或股东批准规定之交易)前谘询本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或法律顾问 ( 倘适用 ) . 董事会进一步议决,於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董事及本公司及本集团附属公司其他高级管理层员工提供上市规则再培训. 有关上海超日 ( 本集团之供应商) 之重组计划及日后可能进行之持续 关连交易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有关上海超日之重组计划(「重组计划」 ) 已分别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获上海超日之债权人及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重组计划涉及(其中包括)江苏协鑫与另外八名投资者认购上海超日之1,680,000,000股股份,代价为人民币1,460,000,000 元(相等於约1,850,696,000 港元 ) .完成重组计划可能导致江苏协鑫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