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5-12-27 |
我们各村快将重建清拆,但接收屋村未有较大的小型单位供街坊选择,被房屋 署强迫搬迁入住厅房面积不足
8 平方米的小型单位,即每?实际的使用面积只有
4 平 方米,如两老其???生病,另外??亦会很受影响.年青居民仍有能力改善居所 (如 买更大的房屋) ,但两老家庭通常要住到终老.我们也曾多次向房屋署反映,但房屋署 只是回覆?睡房单位只可编配给
60 岁以?之??家庭,60 岁以?则拒绝编配?睡房 单位. 房屋署曾扬言计划兴建多些
22 平方米的小型单位以满足?老家庭的需要 , 而我 们亦觉得
22 平方米的单位属合理编配面积,但房屋署却以「技术?不可行」为藉口, 拒绝在各重建接收屋 兴建
22 平方米的小型单位 , 并以?睡房单位资源不足为理由, 拒绝我们的要求.但颐撬,?睡房单位的资料是足够的,反为
16 平方米的小型 单位是不足够,试问在接收屋村没有这种
22 平方米的小型单位情况?,我们这群千多 户的两老家庭如何获得合理安置呢?另?方面,房屋署高级房屋事务经理卓彰德先生 却在北角 公然答应??家庭可无条件全数获得编配?睡房单位.此等不平等的政 策,歧视老?的行为更违反?权、实违背董特首倡议「敬老、爱老」的精神. 我们也曾就著此问题向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胡红玉女士求助,胡女士也认为房 屋署涉嫌年龄歧视,并答应继续为我们向房屋署反映,故此我们也期望各位立法会议 员代我们抱不平,为我们?老家庭安排合理的安置. 此致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各委员 联??长老争取平等编配行动组 谨? ?零零零年?月?日 联络?:江惠芳女士
电话:2143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