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6-01-0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92 审计报告 XYZH/2013CDA3027-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财务报 表,包括

201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新筑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 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 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筑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新筑股份

201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佘爱民 中国 北京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3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1 378,715,417.53 840,251,919.9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六、2 25,679,060.80 96,731,587.97 应收账款

六、3 884,152,762.94 604,011,029.62 预付款项

六、4 218,111,833.14 245,661,178.7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六、5 135,036.2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六、6 44,709,652.65 57,675,914.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六、7 468,403,770.29 622,684,684.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六、8 36,503,414.59 流动资产合计 2,019,772,497.35 2,503,654,766.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六、9 81,055,333.33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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