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01-05 |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未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政府采 购项目,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
50 万元、 其他市(州)级30 万元、县(市、区)级10 万元以上的货物和 服务项目;
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采购预算金额
60 万元、其他市 (州)级40 万元、县(市、区)级20 万元以上、国务院工程招 标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7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单项或批量 采购预算金额
150 万元,其他市(州)级80 万元,县(市、区) 级50 万元;
工程项目招标规模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要求
(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应当根据年度政 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 分类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并严格依照批复 (调整)的采购预算及相关要求实施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二)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 采购目录. 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集中采购 目录内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内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相关部门经编制管理部门批 复同意设立有专门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应当由部门集中采购 机构自行组织开展采购;
未设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部门,具备 组织开展采购条件的,可以依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