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6-01-05 |
B.St.J., JP 陈方安生议员,GBM, JP 出席公职人员:议程第IV项环境局环境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能 源)2 区伟光先生机电工程署助理署长/能源效益薛永恒先生2总工程师/能源效益B何世景先生议程第V项 环境局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先生环境保护署环境保护署副署长(3) 陈嘉信先生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空 气质素政策)黄耀锦先生首席环境保护主任(空 气科学)何德贤先生高级环境保护主任(跨 境及国际事务)3 方治平博士议程第VI项环境保护署环境保护署副署长(3) 陈嘉信先生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跨 境及国际事务)曾凤仪女士高级环境保护主任(跨 境及国际事务)3 方治平博士环境局环境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能 源)1 黄国玲女士机电工程署助理署长/能源效益薛永恒先生总工程师/能源效益A张丙权先生3总工程师/能源效益B何世景先生环境谘询委员会委员吴祖南博士委员林群声教授委员刘祉锋先生应邀出席人士:议程第IV项环保促进会行政总干事何惠萍女士商界环保协会常务总裁颜启荣先生香港建造商会义务秘书/环保小组副主席陈耀东先生清新空气行动召集人伍婉婷女士环保触觉项目主任罗英慈女士工程界社促会义务秘书长袁士杰工程师公民党吴永顺先生4香港测量师学会公共及社会事务委员会副主席何学强博士香港工程师学会副会长黄耀新工程师民主建港协进联盟环保政策副发言人王诗展先生能源效益及节约小组委员会主席文志森博士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专业实务委员会主席李春老壬愀劢ㄖρЩ岜镜厥挛癫恐飨平跣墙ㄖο愀鄣厍蛑鸦肪呈挛窬碇旌呵肯壬愀勰茉垂こ淌ρЩ峄岢づ死痔障壬邢厥:总议会秘书(1)1 余丽琼小姐列席职员:高级议会秘书(1)2 邓曾蔼琪女士议会事务助理(1)4 潘耀敏小姐经办人/部门5I. 通过会议纪要(立法会CB(1)646/07-08号文件 ??
2007 年12月17 日会议的纪要)2007年12月17日会议的纪要获得确认通过.I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2. 委员察悉下列资料文件,并同意把该份文件送交政府当局以作回应?? 立法会CB(1)621/07-08(01)号 文件 ?? 环保触觉就旧电视机的处置问题提交的意见书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立法会CB(1)647/07-08(01)号文件 ?? 跟进行动一览表立法会CB(1)647/07-08(02)号文件 ?? 待议事项一览表) 3. 委员同意在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举行的下次例会上,讨论下列事项 ?? (a) 强制规定在新建住宅楼宇每一楼层设置垃圾及物料回收室的建议;
(b) 调整收费《噪音管制条例》(第 400章 )及 《 商船(防 止及控制污染)(排放污染废物费用)规例》(第 413I章);
及(c) 改善空气质素措施的进展.(会 后补注:按照委员的决定,上文(a)项其后已被 《 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 主要措施的最新进展 这 个涵盖较广泛层面的议题取代,并会纳入该议题下进行讨论.在该议题下亦会讨论随立法会CB(1)724/07-08号文件送交委员参阅的有关 为 发展综合废物管理设施进行选址研究 的 报告.)IV. 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的建议4. 环境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能 源)2向委员简介关於强制若干新建及现有楼宇必须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下 称 《 能源效益守则》 )的建议.有关建议旨在提 高建筑物的能源效益、缓减全球暖化和对付空气污染问题.他表示,当局已就该项建议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谘询. 经办人/部门6与环保促进会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47/07-08(03)号文件)5. 行政总干事何惠萍女士表示,环保促进会支持强 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的建议.与其一如政府当局所建 议每隔10年进行能源审核,当局应考虑每隔5年 进行该项审核,以掌握世界上最新的技术发展.虽然支持向能源效 益表现超越最低的建筑物能源效益标准的楼宇颁发能源标章,但到底应否颁发能源标章,不应纯粹以楼宇的能源 效益表现来衡量,亦应考虑楼宇在室内空气质素、节约用 水、楼宇用料、楼宇设计和规划等方面的一般环境表现.当局亦可考虑采取与海外国家相若的做法,向能源效益表 现良好的楼宇提供诱因,例如计算楼面总面积.当局亦有 需要令公众更加注意现有楼宇的能源效益表现. 与商界环保协会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47/07-08(04)号文件)6. 常务总裁颜启荣先生表示,商界环保协会原则上支持强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以及对达致更高水平 的能源效益表现的楼宇作出嘉许.然而,有关建议应明确按照亚太经合组织在2007年 9月 发表的宣言,以及该项宣言所订下的目标和时间制订,亦即强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在何程度上可在2030年或之前降低香港的能源强度.此外,《能源效益守则》的规定必须严谨,足以确保能够达致所规定的能源节省量.举例而言,现行《 能源效益守则》只订明不同系统的能源效益,但没有订明应如何有效运用该等系统.为此,日后的《能源效益守则》应纳入更有效的系统控制参数,例如采用智能/自动系统控制照明、降温和通风等.关於对能源效益表现超越订明标准的楼宇作出嘉许,该会建议应继续采用各项现行措施,例如建筑环境评审法下的环保楼宇标签,而不是引入一个全新的行政架构.与此同时,该会现正就澳洲建筑物温室气体排放评估计划,致力制订一个适用於本地的版本,务求与有关基准互相补足,以及改善建筑环境评审法就现有楼宇订明的能源效益.与香港建造商会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47/07-08(05)号文件)7. 义务秘书/环保小组副主席陈耀东先生表示,香港建造商会支持蓝天行动,并已承诺遵守业界在2007年订立的《清新空气约章》.该会会致力尽量减少在工程的施工阶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并会与所有其他持份者携手合作.该会支持强制实施《 能源效益守则》的 建议,并认为遵守《能源效益守则》所节省的经营成本,将多经办人/部门7於为遵守该项守则而在设计、建造和设备方面所增加的资本成本.若在新楼宇的设计阶段便选用环保物料和设备,对有关楼宇的整体发展成本和竣工日期应不会有太大影响.然而,当局有需要因应个别情况,检讨《能源效益守则》是否适用於现有楼宇,确保任何翻新工程均属切实可行.政府亦应协助研究有何最佳办法在楼宇进行翻新工程,帮助有关业主遵守《能源效益守则》.与清新空气行动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47/07-08(06)号文件)8. 召集人伍婉婷女士表示,清新空气行动原则上支持强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并认为所有新楼宇均应遵守该守则,不应有任何豁免.政府楼宇及公营机构应率先遵守《能源效益守则》.至於现有楼宇,当局应规定该等楼宇按屋宇设备装置的自然损耗,更换该等装置,以及在进行大型翻新工程时遵守《 能源效益守则》. 在不会对有关各方造成太大负担的条件下,当局应就遵守《能源效益守则》订立一段合理的过渡期.除了具能源效益的装置外,在建筑设计中亦应纳入其他环保设计,例如安装更多窗户以减少依赖空调、外墙使用吸热能力较差的物料、把空调系统摆放在恰当位置,以及设置绿化天台等.当局应考虑提供诱因,包括为新楼宇的发展商提供税务宽减,以及为现有楼宇业主提供低息贷款,以便他们遵守《能源效益守则》.当局亦应提供足够人手资源,确保《能源效益守则》成功实施.与环保触觉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47/07-08(07)号文件)9. 项目主任罗英慈女士表示,环保触觉支持强制实 施《 能源效益守则》的 建议.鉴於商业楼宇有较大能力,可接纳额外要求以遵守规定,当局应考虑规定所有现有商 业楼宇在2015年或之前,遵守《能源效益守则》.现有商 业楼宇的所有大型翻新工程亦应遵守《 能源效益守则》. 此外,当局应采取措施,提高照明装置的节能标准,以及 处理广告招牌光线 太强所造成的光污染问题.长远而言,当局应考虑采取更多节能措施,以节省能源. 与工程界社促会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47/07-08(08)号文件)10. 义务秘书长袁士杰工程师表示,该会认为实施《能源效益守则》将有助履行香港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责任.然而,当局有需要确定自愿参与的《香港建筑物能源效益注册计划》(下称 《 注册计划》 )有何不经办人/部门8足之处,以确保强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的计划取得成功.虽然同意强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的计划应涵盖商业楼宇,但该会认为不宜在一开始时便把住宅楼宇包括在内.《能源效益守则》必须切实可行,而实施该守则不应对受影响各方造成不便和干扰.当局亦应考虑向现有楼宇提供诱因及鼓励措施,以提高《能源效益守则》的成效.与公民党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47/07-08(09)号文件)11. 吴永顺先生表示,鉴於自愿参与的《 注册计划》没有成效,公民党会支持强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该项强制性计划的涵盖围不应局限於新的商业楼宇,以及新的住宅和工业楼宇的公用地方,亦应扩及学校、医院、诊所、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兴建中的政府楼宇应率先遵守《能源效益守则》,当中涉及的成本应作为建筑成本的一部分.视乎会否作出一些改动以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实际困难,公民党亦支持应继续研究就现有楼宇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尽量达致最大的环境效益.因此,公民党接受在现有商业楼宇及住宅和工业楼宇的公用地方进行的所有大型翻新工程,均应遵守《能源效益守则》.为维持能源效益标准,政府应设立机制,定期检讨该等标准,同时应引入分级制度,规定所有属於该守则的适用围的楼宇必须遵守最低的能源效益标准.令楼宇所达致的能源效益标准较最低标准高出某个指定百分比的楼宇发展商和业主,将获颁发能源标章,以作嘉许.与香港测量师学会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66/07-08(01)号文件)12. 公共及社会事务委员会副主席何学强博士表示,该会原则上支持强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并认同有关计划的涵盖围不应局限於新的商业楼宇,以及新的住宅和工业楼宇的公用地方,亦应扩及现有政府楼宇和公共设施,以配合防火规定.然而,当局应赋权机电工程署署长豁免若干楼宇,例如长者护理中心、教堂及非牟利机构遵守《能源效益守则》.遵行规定的程序订明新楼宇的发展商须在建筑事务监督批准建筑图则后,向机电工程署呈交一份经认可专业人士核证的声明,有关程序应该简单和容易依循.机电工程署在接获最终声明、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后,会发出遵行规定证明书.当局应提供关於强制实施《能源效益守则》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经办人/部门9与香港工程师学会举行会议(立 法会CB(1)647/07-08(10)号文件)13. 副会长黄耀新工程师表示,该会原则上支持强制 实施《能源效益守则》.由於《能源效益守则》所订的现 有准则和涵盖围甚少,该会极力主张把建议中的强制性 计划进一步发展为一个更全面的计划,不但涵盖新的商业 楼宇及新的住宅和工业楼宇的公用地方,亦涵盖商业、住 宅和工业楼宇的所有室内公用地方.这项根硐趾饬康 守则的适用围必须适当地扩大,以便更全面地在大型工 程项目(例如医院)中采用.该会希望有关建议朝确保香 港建筑物具能源效益的正确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