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6-01-07 |
002493 证券简称: 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 2019-056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9 年5月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 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 司以现有总股本 6,291,107,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 (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91,107,750 股为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5月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5月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5月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5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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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9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0*****676 李水荣
3 00*****538 李国庆
4 00*****788 许月娟
5 01*****912 李永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5月13 日至登记日:2019 年5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
电话:0571-82520189 传真
电话:0571-82527208 转8150 咨询联系人:胡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