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1-12 |
2017 年分化行情中整体实现了一定增长,但大多数股票的股 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投资风险增加. 由于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是股票类证券资产, 为公司 计划持有在一年以上的证券投资品种,具有稳定的经营业绩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在股票 二级市场波幅扩大的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标准过低,市场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 不能公允反映公司在持有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整个期间内的 业绩状况,与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中长期持有意图不相符.为更公允地反映本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需要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会计估计. 3.变更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标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的 要求保持相符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分析判断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应当注重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 通常情况下,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 认减值损失.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3 号》规定:
(三)对于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 过12 个月,尚未根据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差额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司应 详细披露各项投资的成本和公允价值的金额、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持续下 跌时间、已计提减值金额,以及未根据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的理由. 按照上述要求, 公司一般应 对于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 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 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判断、计提减值准 备. 本次变更前,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会计估计为:期末如果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 (达到或超过 20%) , 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判断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本公司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出现公允价值下降超
5 过20%的情形,或者预期公允价值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情况,故各年度均不计提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条件的会计估计为:期末如果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 (达到或超过 50%) ;
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 ,同时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 和业务前景,包括行业状况、价格波动率、经营和融资现金流等) ,并从持有该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个期间判断这种下降趋势是属于非暂时性的, 可判断该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