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01-12 |
2012 年12 月13 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8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2 年12 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
2012 年12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
7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代为出席董事
0 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 一) 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中铁信托开展融资合作的议案》 ,议案详情 参见公司 2012-081 号公告. 为了增强公司整体资金配套能力,推进公司及子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公司拟与中铁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铁信托 )开展融资合作,即中铁信托拟向公司提供资金共计人民币
3 亿元,期限不超 过26 个月,资金成本 11%,其中:中铁信托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中 铁信托以人民币
2 亿元受让公司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陕西实业 )债权,陕西实 业应向其履行还款义务,总还款期限不超过
26 个月. 作为公司本次与中铁信托开展合作融资的条件:
1、公司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林腾蛟先生为公司向中铁信托借款人民币
1 亿元流动资金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2、作为陕西实业向中铁信托偿还人民币
2 亿元债务的担保条件:公司为其向中铁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陕西金鑫泰置业有限公司以权属证号为咸国用( 2012)第084 号( 面积 89,
010 平方米) 的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向中铁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二) 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长风置业申请委托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议案详情参见公司 2012-082 号公告. 为促进公司子公司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长风置业 ) 所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增强其项目 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深圳盛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盛政投资 )拟通过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以下简称 太原兴业银行 ) 向长风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 为24 个月,年贷款利率为 10%. 作为本次委托贷款的担保条件:
1、公司为长风置业向太原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长风置业以所持有的项目用地( 土地编号:CG-1202,土地帐面值人民币
17284 万元)及在建工程提 供抵押担保.
3、 长风置业的两股东福建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将其所持长风置业的全部 股权作质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三) 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陕西实业申请委托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议案详情参见公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