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6-01-13 |
04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 年5月8日收到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知,基于对公司新能源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等新材料领域业 务增长的信心,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19 年5月9日起六个月内, 增持公 司股份,现将相关增持方案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一)增持人及增持金额 本次拟增持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吴智华先生,董事、副总裁王凤德先生, 副总裁王友伦先生, 副总裁翁铁建先生, 副总裁文成炜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桥先生. 上述高管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增持实施期限 自2019 年5月9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四)增持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
(五)持股承诺 本次参与增持的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目的 公司从
2013 年启动向功能材料领域转型升级战略后, 经过六年的不懈努力, 常 州功能材料产业基地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已先后投产,2018 年度利润贡献已经占
2 到公司总体利润的 50%以上.二期铝塑膜项目、三期光学膜项目
2018 年四季度先 后投产后,经过近半年的设备调试、产品试做及导入,预计将从今年二季度末开始 逐步释放产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基于对公司转型升级战略和发 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对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本着长期投资的理念,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 参与本次增持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将严格遵守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法 规,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十二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 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