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6-01-14 |
2、制定各项完善的规章制度 根据彩欣电子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 管理人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与工作制 度:管理人内部管理方案、文件收发归档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 制度,并报法院备案,确保管理人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3、刻制公司管理人印章、开立管理人账户 管理人接受指定以后经吴江区公安局批准刻制了管理人的公章、 财务章及负 责人章,并开立了管理人账户,印章、账户等已报法院备案.
4、确定企业经营地并竭力与彩欣电子法定代表人联系 管理人首先在企业注册地吴江区龙桥路东侧实地走访, 原苏州彩欣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所租赁的厂房现为苏州群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便在原彩欣电子 厂房门口张贴了有关破产文书及公告. 管理人根据吴江区人民法院提供的资料以及管理人调查到的资料, 通过电话 联系、 邮寄等方式向法定代表人顾建平送达了相关的告知函及法律文书要求其履 行相关义务, 均无果.后通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建平之前诉讼中的代理律师提 供的手机号码与顾建平取得了联系,但仅电话通话一次后便与对方失去联系. 苏州彩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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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定债权人 管理人自接受指派后, 立即通过各种渠道确定彩欣电子的债权人(包括法院 调档、工商登记信息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并于法定期限内通知各已知债权人进行 债权申报.
(二)管理人尽职调查情况 接受指定担任管理人后, 为了解债务人彩欣电子的实际情况,管理人积极稳 妥推进以下工作:
1、与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联系的情况 管理人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供材料及调查结果, 通过电话及邮寄告 知函等方式联系彩欣电子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后通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建平之 前诉讼中的代理律师提供的手机号码与顾建平取得了联系, 但仅通话一次后便与 对方失去联系.
2、银行存款的调查 管理人通过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查询, 核实到该企业分别在吴江农村商 业银行同里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同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吴江同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吴江支行开立账户: 苏州彩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18 另, 管理人与吴江区人民法院核实,吴江法院执行款帐号上尚有执行款人民 币363558.11 元.管理人已申请吴江法院将上述执行款及银行账户余额扣划至管 理人账户.上述合计人民币 363799.63 元.
2、对工商登记情况的调查 管理人通过走访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1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同里支行
0706 6780
4112 0100
384098 28.72
0706 6780
6112 0100
239497 129.23
2 中国银行吴江同里 支行
465058217837 16.80
3 中国农业银行吴江 同里支行
10543301040006591 65.86
10543301040012094 0
4 中国建设银行吴江 分行
32201997636059001080 0.91
5 华夏银行吴江支行
0 合计241.52 苏州彩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19 途径调取了彩欣电子的工商基本信息、内档及部分年检报告,了解彩欣电子的工 商历史沿革等信息,详见本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