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01-18 |
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 简称"协议") , 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
2016 年库尔勒城市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微增信集合债券("16 库小微",债券代 码:139219)兑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 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 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16 12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