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6-01-18 |
浙江盾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浙江 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机电")、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安顶峰")近日收到政府补贴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公司子公司盾安机电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包括盾安柜式、组合 式空气处理机组嵌入式控制软件V1.0等共计6个软件产品)符合前述通知所列享 受软件销售增值税返税政策的情况,获退税资金人民币1,068.81万元, 该笔金额 已于近日划拨到盾安机电资金账户. 根据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武安市人民政府根据采暖期供热企业 对城市供热使用的供热总量为测量依据进行相应补贴.截止公告发布日, 武安顶 峰收到2015年-2016年供热季政府补贴人民币1,000.00万元.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贴资金属于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 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