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6-01-24 |
2011 年10 月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价值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627 号文)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4月1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 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上市公 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3 年4月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3 年3月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更新招募说明书
1 目录
一、绪言.2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
5
四、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6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3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4
八、基金的投资
41
九、基金的业绩
49
十、基金的财产
50 十
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51 十
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55 十
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6 十
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7 十
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58 十
六、风险揭示
61 十
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63 十
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5 十
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76 二
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86 二十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88 二十
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89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