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1-26 |
research Co.
,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
2011 号二0一八年五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相关规划情况.6
三、环境质量状况.10
四、评价适用标准.12
五、项目工程分析.15
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0
七、环境影响分析.21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5
九、结论与建议.26 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周围环境图 附图 3:车间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4:台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5:台州市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 2:土地使用证明、无违章建筑证明 附件 3:租赁协议 附件 4:行政处罚决议书 附件 5:投资备案项目登记赋码基本信息表 附件 6:纳管证明 附件 7:引用监测数据 附件 8:承诺书 附表: 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台州市国安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电动车轮毂
80 万只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台州市国安机械厂(普通合伙) 法人代表 陈宝富 联系人 陈宝富 通讯地址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分水盐场工业区
52 号 联系电话
13957632388 传真/邮政编码
318050 建设地点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分水盐场工业区
52 号 立项审批部门 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 2017-331004-33-03-064205-000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3752 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筑面积 (m2)
20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 (万元)
11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根据 政处罚决议书 企业目前已经停产,履行 环保手续后,再恢复生产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台州市国安机械厂(普通合伙)成立于2015年1月(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1),企 业租用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海燕村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证明、无违章建筑证明详见附件 2)位于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分水盐场工业区52号厂区内现有工业厂房2000平方米 (租赁合同详见附件3) ,从事电动车轮毂制造和销售. 2018年2月6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未报批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已投入电动车轮毂的生产,2018年4月10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 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4) . 根据相关环保要求以及规范企业自身环保手续,企业决定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 已租用2000m2 的工业厂房及数控车床、冲压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氩弧焊机、钻床、 攻丝机等配套设备,实施年产电动车轮毂80万只工程建设项目.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 改革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017-331004-33-03-064205-000(具体见附 件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保部令第
44 号) :本项目归入《名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