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6-01-28 |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硬化 厂区地面,对原料堆场、生产车间、氨水罐区和片碱库房等区域 按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控制,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 防止地下水污染.
(八)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在氨水 储罐、氨水输送及喷淋系统各节点设置氨气自动检测仪,在检测 到气体泄漏时及时报警并启动喷淋装置进行处理, 并设置不小于 20m?的事故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加强员工环保培训,结 合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事 -
4 - 故防范措施.
(九)其它注意事项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意见具体落实.
三、 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报告表建议的污染 物排放总量指标内,不得超指标排放.具体指标为:颗粒物 2.22t/a,二氧化硫 5.29t/a,氮氧化物 5.14t/a.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经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 如工程的性质、 规模、 工艺、 地点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复之日起,如工程超过
5 年未开工建设,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石棉县环境保护局
2018 年9月29 日 石棉县环境保护局
2018 年9月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