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01-30 |
160 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 -
5 - 告》 (吉政发〔1995〕30 号) ,项目区涉及市(县、区)均属于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2016 年3月16 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 开《吉林西部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专题技术讨论 会.参加会议的有设计单位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会 议邀请了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建 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 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 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设计单位对于水土 保持专题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作为 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专章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依据.之后,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 《吉林西部供水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 ,吉林省水利厅以 吉水规计〔2016〕623 号文将《报告书》报送水利部.
2016 年8月11 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 开该《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 会,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水利厅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长 春市水利局,松原市水利局,白城市水利局,农安县水利局,会 议邀请了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专家.与 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前期工作情况、 方案编制 单位对于水土保持方案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 改、完善意见.会后,方案编制单位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 -
6 - 究院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经审查,基本同意该《报 告书》 ,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结论.经分 析,本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主 体推荐的洮北区东、 西葛连泡补水线路
1 和农安县波罗湖泡群补 水线路
2 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三) 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结 论.初设阶段进一步优化土石平衡及调配,优化弃渣处置方案.
(四)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 价结论.主体设计的六棱形混凝土网格草皮护坡、空心生态连锁 护坡等措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二、 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 围面积为2967.77公顷.初设阶段应根据项目扰动原有工程范围 及永久征收、临时征用土地数量,进一步复核项目建设区面积.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方法和结论.经预测,本 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 2967.77 公顷,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 1930.74 公顷;
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 23.17 万吨, 新增水土流失量为 14.85 万吨;
预测结果表明,渠道工程区、施 工临时道路区和弃渣场区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
7 -
四、 鉴于项目区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涉及多处环 境敏感点, 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 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为 95%,水土流失总 治理度为 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 1.0,拦渣率为 95%,林草植 被恢复率为 97%,林草覆盖率为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