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1-31 |
1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惠宁湖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本项目位于德州市惠宁湖水源涵养保护区 (SD-14-B1-06)东北约 6.4km,距离较远,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山 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 ②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依据环境保护部文件环环评[2016]150 号文件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 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 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宁津县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能够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 VOCs,均采取措施后通过 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小,影响程度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同时宁津县不断加 大对污染物的减排工作,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以控新增、 调结构为重点,突出结构减排、拓宽工程减排、强化管理减排,实现总量减排与转方式
4 调结构和环境治理改善的双挂钩, 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治理全面向好发展. 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宁津县污水处理 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功能影响较小. 项目车间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对当地生态环境破坏较小. 因此,总体来看,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妥善处置,因此项目整体资源消耗不 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 在资源利用上合理. 本项目的实施满足区域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中的 三线 要求.
(四)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 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7]331 号)符合性分析 表2与鲁环发[2017]331 号符合性 相关政策 本项目概况 符合 性 总体要求与 目标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环境空气 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按照 树立 一个理念、围绕三条主线、落实六大责任、实施九大 措施、实现一个目标 的环境保护工作思路,实施 VOCs 与NOx 协同减排、点源与面源协同减排、有 组织与无组织协同减排,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 物,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 因地制宜,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严管,标本兼 治,分业施策,建立 VOCs 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 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本项目涉及工业涂 装,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主要目标.到2020 年,突出重点行业 VOCs 污染减 排,排放总量下降 20%.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 量为核心的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本项目涉及工业涂 装,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治理重点 重点行业.各市要开展 VOCs 排放调查工作,重点推 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 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确定 本地 VOCs 控制重点行业. 本项目涉及工业涂 装,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重点污染物.针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活性 强的 VOCs, 根据国家组织开展的 O3 和PM2.5 源解析 情况,确定 VOCs 重点控制因子.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 主要为 VOCs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