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2-01 |
682 号文《国务院 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有关规定,沭阳县北木林木业制品厂委托我公司编制其 沭阳县北木林木业制品厂模 板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在 踏勘现场的社会、自然环境状况,调查、收集有关建设项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所 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结合工程污染特性等因素,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环 境影响评价,阐明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北侧为永达木业公司;
东侧为空地;
南侧为林海木业公司;
西侧隔桑老路为 空地.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 3.
3、项目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距离项目最近的生 态红线区域见下表. 表1-3 项目所在地附近红线生态区域情况表 红线区域 名称 红线区域范围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方位 距离 km 淮沭新河 (沭阳县) 清水通道 维护区 淮沭新河及堤外两侧各
100 米以内区域,含淮沭新 河第
一、第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其 中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
2000 米、下延500 米的水域范围,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以外 NW 1.9
4 上溯
2000 米、下延
1000 米的水域范围,以及二级 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范围.不含淮沭新河第
一、第二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 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淮沭新河 (沭阳县) 清水通道维护区, 距离约1900m,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以上红线区域
一、二级管控区无相交区域,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 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现状分析,项目所在地大气、地表水和噪声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 量状况较好.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不会降低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资源利用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电能等,不超出当地资 源利用上限.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区域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此处仅对产业政策、263 文件、规划相符性进 行分析. ①产业政策符合性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以及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淘汰和 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关于 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中限制 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 ② 二六三 相符性 对照《关于全省开展 两减六治三提升 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本项目为木材加工 业,不属于
263 行业 中所涉及的重点行业,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有 效处理措施后,废气能够有效去除,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 二六三 相 关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