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6-02-03 |
近期,长安汽车下属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长安客车")分别与河北泊头、承德、涿州等地公交系统公司签订了共 计468辆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合同,总金额3.52亿元. 相关商品销售情况如下: 类型 规格型号 车型简介 数量(辆) 纯电动客车SC6723BEV 车长
7 米,电机后置 ,采用深圳沃特玛电池,采用南京越 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电机及控制器,间接驱动系统
50 SC6833BEV 车长
8 米,电机后置 ,采用深圳沃特玛电池,采用南京越 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电机及控制器,间接驱动系统
395 纯电动专用车 SC5035XTYDAEV 车长
5 米,在神骐纯电动二类底盘上,换装湖南南车时代电 动机,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生产锂离子电池开发而成 的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该车型续驶里程达 120km.
21 SC5035TYHDAEV 车长
5 米,在神骐纯电动二类底盘上,换装湖南南车时代电 动机,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生产锂离子电池开发而成 的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该车型续驶里程达 120km.
2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公共领域采购给予补贴.上述 销售合同均享受国家及地方的补贴政策. 销售及收款模式:根据长安客车与各公交系统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采用预 收定金的形式,定金金额按照合同约定从0万元-2万元/辆不等,目前共收到492 万元.对于补贴款的回收,中央财政补贴部分由长安客车自行申请收回,地方财 政补贴部分由公交系统公司收到补贴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支付给长安客 车,长安客车将收取的定金退还给公交系统公司. 风险提示:存在补贴不能及时收回占用公司流动资金的风险. 上述合同的签订不仅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开展有积极影响,也有利于降低 PM2.5排放,减轻空气污染,更有效的保护城市的空气清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