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6-02-06 |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9-008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19 年4月22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 (2019-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该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故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志刚律师、李宗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公告编号:2019-008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甘肃宏基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宏基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甘肃宏基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