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6-02-07 |
10 时许,定西市安定区北城巷一住宅
2 楼住户在更换自家阳台窗户时,3 楼的阳台突然整体坍塌, 导致
2 名正在施工的装修工人被当场砸死.
目前事故原因 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011 年10 月9日星期日 责编 党凯编辑 张天柱 GANSU 省内扫描 A07 新闻热线
96555 证据不足疑罪从无,经检方两次抗诉法院三次审理后两被告被宣告无罪 山丹 民警刑讯逼供案 终审 嫌犯收监后发现受伤
2007 年2月10 日,张掖市甘 州区党寨镇汪家堡村村民陈某与同 村村民谢某 ( 均已判刑)因涉嫌强迫 卖淫罪, 在同案犯被抓获归案的情 况下向山丹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山 丹县公安局指派刑警大队民警刘 某、秦某等人于当日下午
7 时许将 陈某和谢某带至该局刑警队办公 室,由刘某、许某、秦某对陈某、谢某 先后分别讯问, 后于
2007 年2月11 日凌晨
2 时许将陈某和谢某送 往山丹县看守所, 看守所值班民警 未对陈某做身体检查即收监.
11 日 清晨,陈某同监舍在押嫌疑人反映, 发现陈某右胳膊红肿, 并向看守所 管教作了汇报.
3 月26 日,看守所 民警带陈某到山丹县人民医院作了 拍片检查,诊断为骨化性肌炎,随后 看守所民警又向山丹县公安局作了 汇报,后由刘某、许某等人带陈某先 后在山丹县中医院、 霍城卫生所等 地治疗,伤势未痊愈.经甘肃申证司 法医学鉴定所鉴定, 陈某右肱骨骨 化性肌炎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两民警涉嫌刑讯逼供 陈某受伤后,山丹县公安局刑警 大队民警刘某、许某因涉嫌刑讯逼供 被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山丹县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刘某、 许某犯刑讯逼 供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 名不能成立. 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 实仅有被害人陈某的陈述, 无相关 物证相互印证, 且陈某的陈述具有 不稳定性,难以确认其真实性;
证人 陈某某证明, 陈某在被讯问之前看 到陈某右胳膊肘关节上有块不大的 红印记,说明本案存在重大疑点,这 一关键性疑点未能排除;
甘肃申证 司法医学鉴定所的鉴定书对陈某 因右上肢受到外力被动性牵拉或 强行利用重磅悬吊牵引扭曲后,造 成右肱骨骨化性肌炎 的分析认定 证据不足, 陈某的骨化性肌炎是病 理性的还是外伤性, 无科学证据认 定;
被害人陈某在看守所看押之前 没有履行例行检查,证据链中断.因此, 山丹县法院一审于
2008 年8月5日宣告刘某、许某无罪. 检方抗诉二审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 山丹县人民检察 院不服提请抗诉. 张掖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后认 为,起诉书指控刘某、许某在审讯过 程中,对陈某采取上背铐、塞哑铃的 手段,让陈某交代所犯罪行,致陈某 右上臂严重损伤, 但未能出示手铐 和哑铃, 认定这一事实的唯一证据 是受害人陈某的陈述,但据审查:一 是陈某的陈述是否真实, 没有物证 能相互印证. 二是陈某的陈述不稳 定, 就哑铃从何处取出和塞哑铃的 部位等重要情节,其陈述相互矛盾. 同时其他证据之间亦存在矛盾不能 排除. 根据以上证据,陈某的伤究竟 是如何形成、 何时形成不能确定. 原审判决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依 法判决刘某、许某无罪,认定事实 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 判处适当. 抗诉机关的抗诉理由不能成立,不 予采纳. 因此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