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6-02-07 |
2004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注释
一、公司简介 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
2002 年12 月28 日,是由太西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亘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灵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煤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等
4 家企业联合重组的大型国有煤炭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 194,897.24 万元,法 定代表人:张文江.本公司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投资方 认缴注册资本额出资比例 国有资本 1,948,972,472.88 100% 合计1,948,972,472.88 100% 本公司系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国有公司.按照专业化分工、集约化管理的需要, 本公司实行事业部制的管理体制,下设
6 个职能性事业部、6 个实业公司制事业部和
3 个生 产指挥部及
1 个投资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采取总经理负责制. 所属分公司
34 家、 多种经营公司
8 家、 二级子公司共
29 家, 其中:全资子公司
9 家、控股子公司
20 家. 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深加工、进出口贸易、矿井建设、机械制造 及修理、煤化工、电力、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等. 注释
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 充规定.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
1 月1日起
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日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 人民币记账,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 及性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等视为现金等价物. 包括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 债券投资.
7、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本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股 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 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 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 益.
8、坏账核算办法 坏账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2)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还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年末余额的 0.5%提取.
9、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本公司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库 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外购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外购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方法计价,发出产成品按 加权平均法计价. (3)生产成本的计算方法:本公司煤炭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采用品种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 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