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02-08 |
1 - 兴宁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兴环字〔2015〕
20 号 关于印发《2015 年兴宁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 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5 年兴宁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兴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 年4月27 日 抄送:陈日新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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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兴宁市环保局主要工作计划 序号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计划 责任 领导 责任单位 工作要求 备注
1 创建全国环保 模范城市 按照梅州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创建全 国环保模范城市相关工作. 罗远强 污防中心牵头 各部门配合
2015 年底前完成创模年度工作.
2 制定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 根据"十三五"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 环保规划方案. 黄育健 规划科技股牵 头 各部门配合
2015 年上半年完成环保"十三五"规 划方案的制订.
3 调整望江狮饮 用水源保护区 按照饮用水源保护要求,做好望江狮 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调整工作. 黄育健 规划科技股
2015 年10 月底前完成上报工作.
4 开通环保 "绿色通道" 严格执行服务规模以上企业"绿色通 道"实施方案;
实行统一受理制、项目 代办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 办结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 罗远强 行政服务中心 环保窗口、各部 门配合
2015 年4月底前制定好方案, 各相 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黄育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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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强制性清洁生 产工作
1、2014 年度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 华润电厂、坤杰,督促企业尽快完成 审核工作;
2、列入梅州市第三批清洁生产的海会 印染、宁江建材、污水处理厂、联康 药业、阳天酒厂等
5 家企业开展清洁 生产,确保
2015 年底前完成审核. 黄育健 规划科技股
2015 年5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清洁生 产企业的上报审批工作;
12 月底前 完成第三批清洁生产企业的上报审 批工作. 罗远强 监察分局
6 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
1、督促公安部门完成所有
2005 年前 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2、 完成
2 台燃煤锅 炉淘汰、29 台燃煤锅炉治理任务;
3、 城区重点酒家、饭店全部安装高效除 油烟设施;
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4-2017 制定方案并完成好今年的 整治任务. 罗远强 污防中心牵头、 分局配合
2015 年12 月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 治各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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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南粤水更清行 动计划
1、结合"水十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2、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重点加大 对合水水库和省政府批准的
16 个乡镇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
3、加强流域污染综合整治,督促水务 部门完成罗浮、坭陂、水口三个中心 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水环境安全. 罗远强 污防中心牵头、 分局、监测站总 量配合
2015 年12 月底前督促相关镇(街道) 完成
16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 保护区的标识、警告设施安装和隔 离防护带建设;
督促水务部门完成 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8 加强重金属污 染防治
1、开展合水铁山嶂铁矿区环境综合整 治;
2、督促铸造、线路板企业加强污染治 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确 保不出重金属污染事故. 罗远强 监察分局
2015 年12 月底前完成铁矿区环境 综合整治,进一步督促督查企业污 染治理,确保零事故.(监察分局 负责监管、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