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6-02-18

2 楼 投诉

电话:0851―28922160 资料要求:项目实施方案

6 份 项目县(市、区)水务局将项目实施 方案报市水务局农水科初审 初审合格后由市水务局开据委托函至市 水利学会等相关技术咨询单位审查 咨询单位召开项目审查会,汇总提出 专家审查意见 设计单位家审查意见修改到位后报咨询单 位复核,出具项目审查意见 项目县(市、区)水务局上报项目审查批 复请示,市水务局下达项目审查批复文件

4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办理流程图 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办理科室:水土保持科 地址:人民路泉源小区

2 楼 投诉

电话:0851―28932009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 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 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 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 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报材料:

1、申请审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文件一 式二份.

2、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表(送审稿)一式八份/三份. 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 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的.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受理不予审批的,水资源科制作不予许 可的书面决定,报请局长签发. 审查:水土保持科自行组织或委托有关咨询单位开展专家审查. 准予审批的,申请人提交咨询单位出具的审查意见和修改完善的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表(报批稿)一式三份/三份,水土保 持科拟定批复文件,报请分管领导签发. 若需听证的,报 请行政审批分管 领导审核,启动 听证程序 决定:报请局长会或局务会研究并作出决定. 在遵义市水利局局网站公开

5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办理流程图 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 (水利部第

31 号令) . 办理科室:遵义市水务局计财科 地址:汇川区人民路遵义市水务局 投诉

电话:0851―28931970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 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 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 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报材料:

一、水工程规划同意书:

1、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办理水工程 规划同意书的申请文件一式二份.

2、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水工程建设规划申请书 报告》 ;

3、建设单位编制的《水工程建设规划意见申请书》 (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初审签署同意该工程建设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一式

6 份) 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 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的.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 补正申请材料. 受理

3 个工作日内出具遵义市水务局关于 发送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的函.

6 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办理流程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贵州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 2.科室: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征收科;

3.责任人:陈书明,

电话:28925950;

4.遵义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办公室 建设期间产生的水土保持补偿 费的征收 征收单位确定应缴费额, 并向业主送 达《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 对于拒不缴纳、 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 保持补偿费的业主送达 《责令限期缴纳 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书》 征收单位将征收到的水土保持 补偿费解缴到各级国库 对责令限期缴纳无效的业主启动水 行政处罚程序 对仍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不履行 行政处罚的业主, 由征收单位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水土保持补偿费向业主送达《水 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单》 业主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将水 土保持补偿费交到指定地点或 者银行帐号 业主自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履 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编制报表 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水土保持 补偿费的征收 业主按季度向征收单位申报销 售总额 审批机关批复水土保持方案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