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8-02 |
2016 年度环保专项市级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湘政发 〔2012〕
3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财预〔2011〕285 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7〕5 号)等文 件精神, 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
2017 年4月15 日至
6 月30 日对长沙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 市环保局 )主管的
2016 以奖代补类项目、环境能力建设类项目及其他类项目(以下简称 该项目 )实施了整体绩效评价.
一、评价实施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人员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 方法,从预算决策与执行、预算监管、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 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 分别对该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
2016 年度市级专项资金进行 评价,综合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评价情况得出整体评价结论. 对主管部门的评价针对该项目全部市级专项资金,主要从专项资 金的预算决策、预算执行、预算监管方面进行;
对项目单位的评 价,评价人员按重要性原则选取了农村垃圾处置运行、农村环境
2 连片综合整治、环保污染治理产业发展类专项、大气环境综合治 理、 环境监测自动建设、 环境监察建设等
6 类项目进行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11 类)的54%,现场评价项目的 市级预算资金总额为 5,750.00 万元,占该项目
2016 年度市级专 项预算资金总额 14,372.28 万元的 40% (因该项目中 黄标车淘汰 经济补贴 项目未实施,若剔除该项目的影响,此次现场评价项 目数占总项目数的 60%,现场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占总预算资金的 68.68%).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市级专项资金预算主要用于农村垃圾处置运行、农村 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治理、黄标车淘汰经济补贴、 湘江库区及流域环保污染治理、环委会工作运行经费、环境能力 建设等方面,项目立项依据、主要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如下:
(一)立项依据:
1、为确保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 置体系常态化长效运行,
2011 年5月1日, 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 市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该办法明确了 市级财政对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置按照 1.2 万元/年/村的标准 进行补助,县级配套资金不低于 1:1.
2、为扎实推进全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 年12 月23 日,湖南
3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实 施细则》,明确了我省
2013 至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 和重点任务.
3、为加快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对我市《黄 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进行了完善,办法中明确提前 淘汰黄标车的补贴时段为
2014 年12 月10 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4、国务院与
2011 年3月批准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实施方案》,为完成方案中的各项任务,统筹安排各年度和各部 门的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12 年6月28 日制定了 《湘 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2-2015 年),方案中明 确了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措施,并确定资金保障措施为 以企 业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 .
5、市政府办公厅于
2015 年1月7日印发了《关于成立长沙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 为大力促进全市生态环保工作, 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 市环委会 )制定了《长沙 市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 并实行考核奖励.
2015 年3月19 日, 环委会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安排环委会工作经费的请示》,请求 增设环委会考核奖励及工作经费 2,200.00 万元,2015 年4月18 日,泽珲市长、衡华市长批示同意安排市环委会 1,100.00 万元 工作经费,其中 1,000.00 万元用于全市环保工作考核奖励, 100.00 万元用于市环委会日常工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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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 该项目
2016 年申报的主要内容及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农村垃圾处置运行:通过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收集处 置体系运行项目的实施,使我市
1234 个行政村的农村固体垃圾 按 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 的模式实现常态化运 行,有效推进农村固体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再利用水平,为我市 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奠定基础. (2)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建立较完善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农村垃圾进行分类减量, 使农村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使农村禽兽养殖业污染得到控 制和减少,通过建设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措施,使农村生活 污水得到有效的处理,从而大大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为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3)黄标车淘汰经济补贴:2016 年计划通过经济补贴手段 完成淘汰 2.5 万辆黄标车,进一步推进黄标车淘汰进程,优化机 动车存量结构,确保加快车排污染总量消减落到实处. (4)应急能力建设:完成湘江流域应急体系建设、应急演 练、应急专家库设立;
根据应急能力标准化达标建设要求,采购 应急物资及应急设备;
完成应急宣传及培训;
完成长沙市空气重 污染应急预案的修订;
完成应急演练、公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 置. (5)环境监测自动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提高长沙环境质
5 量监测水平,为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控制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部 分监测服务外包,缓解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压力,集中力量搞好监 督性监测. (6)环境监察建设: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
建立 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建立环境信息综合数据中心、开发环境 信息综合数据库管理系统、环境信息综合分析系统;
建设环保应 用系统支撑平台、建设环境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收集各类基 础地理信息数据和业务专题空间数据,建立环境空间数据库;
推 进信息化与环保业务相融合. (7)环委会工作运行经费:依据《长沙市环境保护工作考 核办法》对长沙市各区县环保工作进行考核并实施奖励,推动全 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并保障环委会日常工作运行. 环保污染治理产业发展类专项、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湘江库 区及流域环保污染治理、部门预算专项未单独向财政申报绩效目 标.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情况: 该项目
2016 年度市级资金预算总额为 14,372.28 万元,实际 支出 6,423.55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44.69%.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6 项目大 类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实际支出 预算执行率 备注 以奖代 补类 一 农村垃圾处置运行 1,800.00 1,795.50 99.75% 二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 整治 800.00 980.00 122.50% 从环境监察建设中 调剂
230 万(调剂 资金结余
50 万). 三 环保污染治理产业 发展类专项 600.00 600.00 100.00% 其中由市政府统筹 使用
300 万. 四 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750.00 750.00 100.00% 五 黄标车淘汰经济补 贴6,000.00 - 0.00% 项目未实施. 环境能 力建设 类六应急能力建设 300.00 97.51 32.50% 七 环境监测自动建设 600.00 268.28 44.71% 调剂至气象局 29.5 万. 八 环境监察建设 1,200.00 211.51 17.63% 其他类 九 环委会工作运行经 费1,000.00 360.00 36.00% 十 湘江库区及流域环 保污染治理 400.00 513.00 128.25% 从环境监察建设中 调剂
113 万,另调 剂至市政协办公厅
30 万. 十一 部门预算专项 922.28 847.75 91.92% 合计 14,372.28 6,423.55 44.69%
2016 年度整体预算执行率为 44.69%, 预算执行率整体偏低, 其中:黄标车淘汰经济补贴项目在
2016 年度未实施,环境能力 建设类项目及环委会工作运行经费项目执行率也均低于 50%.
(二)资金分配及拨付情况: 1.资金分配方法: 市环保局依据《长沙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长财建[2015]25 号)对市级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市环保局 各业务处室负责每年度各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经局规管处审
7 核后提交局领导审核,并上报市政府审定.预算资金批复之后, 市环保局各业务处室再根据 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先急后缓 的原则编制各项目申报指南并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按照 公 开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的程序进行确定之后, 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将项目资金拨付至各区、县 (市)财政实行集中支付. 2.资金分配结果: (1)资金分配情况: 该项目
2016 年度实际支出 6,423.55 万元,其中:分配至区、 县(市)4,454.50 万元,由市政府统筹使用 300.00 万元,调剂至 市政协办公厅 30.00 万,调剂至气象局使用 29.50 万元,由市环 保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使用 1,609.55 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如图所示:该项目资金主要分配至各区、县(市),剩余资金大部分 由市环保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使用.
8 (2)区、县(市)资金分配情况: 共分配至各区、县(市)资金 4,454.50 万元,其中:浏阳市 1,289.25 万元,宁乡县 1,055.00 万元,内五区 867.00 万元,望城 区711.25 万元,长沙县 516.00 万元,高新区 16.00 万元. (3)市环保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资金使用情况: 市环保局机关及二级机构
2016 年度共使用 1,609.55 万元, 其中:市环保局机关 672.93 万元,环境监测中心站 585.01 万元, 环境监察支队 162.13 万元,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161.80 万元,环境资源管理所 27.68 万元.
(三)抽查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所抽查项目的现场评价情况,项目单位基本建立了财务 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但仍存在部分项目单位 因经营规模较小,未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也未建立会计核 算账套,发生的经济业务仅通过 流水账 记录,无法完整反映 单位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存在不足. 2.资金使用情况: 依据所抽查项目的现场评价情况,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基 本合规, 项目支出费用的具体内容对象、 用途等事项明确、 清晰, 项目资金支出基本为直接支出,但仍存在个别项目资金被其他专 项所占用的情况. 3. 资金结余情况:
9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环保污染治理产业发展类专项、大 气环境综合治理、湘江库区及流域环保污染治理项目,因其市级 资金均为奖补性质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各项目单位自筹, 故市级资金均已下拨无结余.该项目
2016 年度共结余资金 7,898.73 万元,结余资金主要集中在由环保局机关及其二级机构 所实施的项目上.具体明细及结余原因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实际支出 结余资金 结余比例 结余原因
1 农村垃圾处置 运行 1,800.00 1,795.50 4.50 0.25% 因行政村合并导致 预算补助行政村数 量与实际补助行政 村数量的细微差异.
2 黄标车淘汰经 济补贴 6,000.00 - 6,000.00 100.00% 项目未实施.
3 应急能力建设
300 97.51 202.49 67.50% 部分预算申报项目 未实施.
4 环境监测自动 建设
600 268.28 331.72 55.29% 部分预算申报项目 未实施.
5 环境监察建设 1,200.00 554.51 645.49 53.79% 部分预算申报项目 未实施.
6 环委会工作运 行经费 1,000.00
360 640.00 64.00%
2016 年下半年区县 (市)考核奖励跨期 至2017 年发放.
7 部门预算专项 922.28 847.75 74.53 8.08% 基本为经费结余. 11,822.28 3,923.55 7,898.73 66.81% 说明: 上表中环境监察建设项目实际支出 554.51 万元, 包含调剂至农 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的 230.00 万元以及调剂至湘江库区及流域环保 污染治理项目的 113.00 万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一)农村垃圾处置运行: 长沙目前已有
15 个乡镇
1197 个行政村建立起农村固体垃
10 圾无害化收集处置体系,为确保各村农村固体垃圾无害化收集处 置体系常态化长效运行,各乡镇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主管领导和承办机构以及环保专干,制定确定可行的工作制度和 措施.2011 年5月16 日,长沙市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