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8-03

1 ―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海府办〔2017〕245 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 大气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方案》等3 个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口市大气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方案》 《海口市噪声污染问 题整治长效机制方案》 《海口市土壤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方案》 已经

2017 年9月3日十六届市政府第

1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年9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 ―

2 ― 海口市大气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 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实施细则》 《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海南省大气污染防 治实施方案(2016―2018 年)》 《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 划(2016―2018 年)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方案,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 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发展理念,坚持全面推进与 重点突破相结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 改善相同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立, 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不下降.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倪强(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文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生态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政市 容委、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主要负责人. ―

3 ― 成员:秀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琼山区政府、美兰 区政府、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桂林 洋开发区管委会、市市政市容委、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市农 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港航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 市环卫局、海口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保局,具体负责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 和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斌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生 态环保局局长兼任.

三、整改措施

(一)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1.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督,推行绿色文明施工 管理模式.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方案由市住建部门另行制 定.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各区政府. 2.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 方式,强化道路洒水降尘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城区主要街 道、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100%,道路保洁要扫、洗并举,每天2次高压冲洗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增强环卫道路机械 作业能力,到2020 年,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 85%. 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

4 ―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3.继续开展主城区以及重点路段渣土车(泥头车)专项整治 工作,建立流动检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运输的执 法监管,严查未实行密闭运输车辆,杜绝道路抛洒滴漏,对违规 工地、排放地的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对违规车辆实施最高额 度处罚. 到2017 年底, 建成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 施,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 4.落实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加工厂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企业 采取密闭生产、设置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

粉料仓上料 口采用密闭性良好的接口装置,定期对粉料仓收尘装置进行维护 保养;

骨料堆场分类加装控制扬尘的封闭式库房,骨料堆置于库 房之中,进出料口设置喷淋降尘措施;

站内生产区域设置排水沟 及沉淀池系统,用于归集、处理生产废水和清洗车辆的废水;

出 入口及场区地面进行硬化,未硬化的裸土空地设置绿化,确保不 产生扬尘;

出入口设置车轮冲洗设施, 保证车辆出入不带泥上路.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1.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高污染 排放机动车进行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 ―

5 ― 销.对达到强制报废使用年限

1 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 予办理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置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对营 运类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不予核发 《道路运输证》 ;

加强机动车环保 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公安机关不 予核发牌证或让其通过年检.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得 发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对已 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营运类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不予通过年审, 并限期收回其《道路运输证》 ;

逾期未收回的,依法注销其《道路 运输证》 , 确保

2017 年底前全部营运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完成淘汰.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港航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保局. 2.严格贯彻全省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所有路段全时段、 全区域禁止通行的要求,继续开展我市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全市禁 行执法工作,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的路检路查执法,对违规行 驶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坚决予以查处,对达到强制报废车辆上 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 进行查扣处理.

2017 年开展全市高污染 排放机动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工作,将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数据导 入道路交通卡口监控系统进行电子监控抓拍,并将高污染排放机 动车违法信息导入到交警部门的违法处罚平台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保局、市交通港航局. 3.严禁特种作业车、物流配送车、大型工程车、渣土车、接―6―送班车 冒黑烟 车辆上路行驶,禁止农用车辆驶入主城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港航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保局.

(三)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1.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生产、使用含挥发 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工业企业应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的原料和工艺,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 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 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 或者要求.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海口综合保 税区管委会、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通过源头控 制、喷漆工艺改造和对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在运输、储存和 使用过程的规范管理等措施,喷漆房应当安装废气集中收集、处 理设备.废水、废气、废油存储处理过程中,对逸散挥发性有机 物和阐释异味的主要环节应当采取有效的密闭、处理措施;

维修 企业喷烤漆房屋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要 企业应当使用挥发性较小的 水性漆 等环保材料.严禁露天喷 漆施工行为. ―

7 ―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保局. 责任单位:海口质监局、市科工信局、各区政府. 3.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督促和引导全市范围内企业加快淘 汰或改造燃煤及使用薪柴为燃料的锅炉;

全市域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扩大城市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全市范围,加大禁燃 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监管及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海口质监局、市生态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科工信局、各区政府、海口国 家高新区管委会、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 4.落实恶臭气体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 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恶臭气体排放 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 取其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推进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解决. 积极优化工业格局,继续推进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等企业 的搬迁工作,逐步解决结构性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制定排污单位 主要污染物和化学特征污染物的监测方案,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放 源巡查监测频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保局、市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卫局、各区政府、海口国家高新 区管委会、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

(四)餐饮业油烟治理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排放,加强油烟污 ―

8 ― 染源头控制.餐饮业油烟治理具体方案由市城管部门另行制定.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保局、市食药监局.

(五)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在全市划定的秸 秆禁烧区内禁止焚烧秸秆,严厉查处随意焚烧秸秆、垃圾行为. 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 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推进秸秆 综合利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生态环保局.

四、实施步骤

(一) 回头看 排查阶段(2017 年9月中旬) .各区、各牵 头部门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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